广西交通厅被曝违规建别墅群

  10余年来,广西交通厅用三种模式为职工谋得了三套低价福利房。该厅210多名职工早在2000年就已经人手一套“房改房”,2004年又以变相的低价福利购房方式拿到通发园小区247套别墅;2008年又几乎人手一套市场化运作的“集资房”。【热点新闻:品牌房企多盘联动抢市场 规模效益或助楼市转型】

  早在2005年5月,广西就明文禁止已有房改房或集资房的职工再次参加集资建房;2006年8月,住建部等部委下文要求“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这些禁令并没有阻挡多重福利分房在这里大行其道。

  关于通发园别墅,广西交通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邱重坚对记者表示,这是五洲交通(广西交通系统内的上市公司)和广西交通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也不只是我们交通厅的职工购买了,交通系统也有很多人买了这个小区的别墅”。

  广西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指出,“这是一套巧妙的低价福利房操作手法。如果交通厅当时用自己的土地申报建设集资房,而且是建几百平方米的别墅,房改部门肯定不会批准。但现在这套手法听起来有问题,查起来却没问题。”【热点新闻:4幅地均底价成交 拿地代表走错地方丢了“地”】

  彼时,广西交通厅已经是人手一套房改房。科级118平方米,处级145平方米,厅级210平方米。其中,一栋按照860元/平方米计算,一栋按照1150元/平方米计算。

  住着第一套房改房、等着第二套别墅房建成的广西交通厅职工们,很快又迎来了第三套“集资房”的消息。2006年下半年,广西交通厅开始着手在青秀区滨湖路66号大院里再起两栋高层,给职工运作“第三套房”。第三套的地理位置当属最佳,集资购房价格只有1800元/平方米,甚至低于南宁当年的平均房价2900元/平方米。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的赵路兴对记者表示,类似做法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1998年中国停止福利分房之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做集资建房的口子一直没有完全堵上。需要警惕这种口子越开越大、一人多套甚至还有别墅的现象蔓延”。据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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