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改革投资审批制度也是调控房地产的举措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其实,笔者观察,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没有涉及房地产调控政策,并不是国务院放弃房地产调控,也不是另辟蹊径,酝酿出台大的调整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经济体制改革9项重点工作中,没有与房地产调控有关的政策改革措施,比如众人期望已久的房产税改革并未提及。另外,4月中旬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未出台与房地产有关的具体改革举措。

  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未出台房地产调控的政策举措,是否就意味着本届政府在房地产调控方面还没有可行的政策举措出台,或者要放弃房地产调控呢?

  其实,笔者观察,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没有涉及房地产调控政策,并不是国务院放弃房地产调控,也不是另辟蹊径,酝酿出台大的调整措施。

  如果说酝酿出台新的调控措施,笔者认为这些政策已经出台而且其举措和调控思路已经融合在经济体制改革的逐项政策当中。试想,目前已出台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落实到位,九条具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落到实处,那么就会显现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上和结构的调整上,也会体现在政府职能的转变方面。这当然也会传导到房地产行业,会对其发展产生根本性的重大影响。

  首先,房地产发展的现状是存在产能过剩,而且已经危及到我国经济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管理层正是基于这种判断,出台的调控措施立足于打击投资需求,而没有在供给(增加土地供应改革)方面进行改革调控。比如目前热议的新版“国五条”,政策中对转让房产按照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举措,被视为交易环节增加税负流通成本,从需求方面进行调控打击的典型例子。

  其次,房地产投机现象非常严重。有钱人拥有三四套甚至十多套房产的现象非常普遍,正是这种无理性的投机扰乱市场,房价脱离正常的供求关系,无法满足百姓基本的购房需求。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变无理性的投机房地产的现象,一方面除了要加大房地产投机的成本之外,另一方面就是为社会剩余资金开辟新的投资渠道。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国务院连续两次召开常委会议,研究投资审批事项改革,让社会资本有更多的出路。

  所以,国务院改革投资审批制度,从根本上来说也是房地产调控的举措,而且是釜底抽薪的政策,更是用市场化手段调控房地产的重要手段。(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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