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首部土地整治规划蓝本 计划2015年城镇化率达68%
作为国土部确定的8个地级市试点之一,我市编制的《土地整治规划(2010—2020)》正式通过了国土部的评审,这部土地整治规划即将进入实施阶段。“按照规划的要求,今后我市的土地整治将沿着综合整治、量质并举、统筹发展的目标行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汪善明说。
可持续发展需要土地整治
嘉兴市城镇化率相对滞后,城镇发展缺乏用地空间。2010年,全市城镇化率为52%,低于浙江省平均水平,预期未来5至10年城镇化仍将持续发展,到2015年全市城镇化率将达到68%。按照城镇化率每提高1%,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3200公顷、耕地面积减少900公顷的历史水平,到2015年,我市的建设用地规模将增加5.12万公顷,耕地面积将减少1.44万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和耕地保有量将突破浙江省下达的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为落实国家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面对保障发展和保障粮食安全的两难形势,我市必须作出正确的抉择。赋予土地整治新内涵,进一步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实现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补充有效耕地面积是嘉兴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
同时,高能耗、土地利用粗放的传统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只有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才能持续发展。嘉兴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产业结构不够合理、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加剧、污染整治任务艰巨等问题,面对耕地资源日益减少、生态环境日益脆弱、环境压力日益增大的现实情况,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将遇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土地整治的战略意义和对转变城镇化工业化用地方式的价值将会更加突出。
为确保嘉兴的可持续发展,今后我市土地整治的范围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转变;整治内涵由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并重转变;整治目标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
农用地整治要提质
根据嘉兴市农用地(耕地)分等和浙江省农业地质调查成果,市域内耕地农田基础设施、土壤肥力和养分含量总体水平较高,全部为优等地和高等地,优等地比例为65%。桐乡市东部和南部、海宁市西部低山丘陵区的部分耕地土壤肥力相对较低,桐乡市、海盐县部分地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利条件较差,农业生产用水排灌困难。
按照《土地整治规划(2010—2020)》,整治后大部分耕地要成为基础设施健全、地力水平达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我市将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加强耕地的质量建设。
如何提高耕地的质量呢?今后我市将大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田整治工程标准,推进土地平整工程、合理确定田块规模、畦垄规格化整治,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农田标准化。完善田间道路系统,优化田间道、生产路布局,田间道路成网,布局合理,做好路田交接,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加强田间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排灌设施完备,优化配置水资源,稳步提高耕地灌溉面积比例和渠系水利用系数,增强农田防洪排涝能力。推进农田林网工程建设,选择合理树种,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稳步提高农田防护林比例,景观生态效果明显。
计划到2015年,嘉兴市新增耕地面积规模达到4057公顷。在保护耕地数量安全的同时,我市在提高耕地质量上也明确了目标。基本农田整治规模要达19000公顷,整治比例为10%,整治后耕地面积集中连片,农用耕地层厚度达到30厘米以上,整治后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90%,防洪达到二十年一遇标准,排涝达到十年一遇标准;高标准农田达到70%以上,耕地整体提高1个等级,保障粮食综合生产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将中低产田整理成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的旱涝保收、技能高效的高产稳产田。
三种模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为实现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统筹城乡建设用地结构,我市将以土地整治为手段,调整城镇村建设用地结构,满足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同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近年来,嘉兴市全面开展建设现代新市镇和城乡一体新社区的“两新”工程,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发展之路,形成了一套具有嘉兴特色的土地整治模式。整治模式中最核心内容是宅基置换,引导农民按照城镇规划和村庄规划,通过多种形式搬迁建房,逐步向城市和新市镇集聚,实现集中居住。
《土地整治规划(2010—2020)》确定了整体推进我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的三种模式:一是农户将原有宅基地作价领取货币补贴后到城镇购置商品房;二是农户搬迁到安置区置换搬迁安置(公寓)房,部分或全部到产业功能区置换标准产业用房;三是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户,可在村域、镇域内置换,也可以跨镇、进城置换。在具体实践中,通过总结已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的经验,按照新社区的集聚类型不同可分为三种整治模式,乡镇(街道)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不同的模式。
根据规划的要求,在具体土地整治实践中,我市要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农民新居点,深入做好集中、成片、连线,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根据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典型指标,人均年收入在1万元左右、农民的集聚意愿在80%以上的乡镇按照“整村推进”的方式加快实施,经济较好、社会基础较好的乡镇可以采取“多村推进”的模式,经济特别发达、社会基础特别良好的地区可“整镇推进”。同时,要以点带面,加大试点示范带动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