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频出故障 东莞3.5万电梯买“意外险”

  小区的电梯出现事故,由物业公司担首责。东莞自去年开始试点电梯安全改革措施以来,全市共有20000多台电梯确认了“使用权者”。

  3月22日,全国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现场会在东莞召开。会上,质检总局明确肯定了广东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对全国的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

   改革后电梯安全责任清晰

  2012年,广东省质监局出台了《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推行明确电梯“使用权者”安全首负责任、实施电梯检验体制改革和维保体制改革、建立电梯责任险制度和维修资金落实制度等5个方面的改革工作。

  当年7月31日,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广州、东莞成为首批试点城市。这一改革的核心,在于明确电梯“使用权者”对电梯安全的主体责任。

  在电梯安全监管上,改革前电梯出现事故要找责任人赔偿,往往是物业公司推维保公司,维保公司推物业公司,乘客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而改革后,按照新的监管体系,一旦发生事故,事故责任首先要锁定电梯“使用权者”,也就是电梯实际管理者。一般而言就是物业管理公司。

  “使用管理权者”的明确,使整个电梯安全责任链条随之清晰,上一环节对下一环节负责,下一环节对上一环节把关、监督。“监管效果比单纯依靠政府加强监管明显提升。”省质监局局长任小铁说。

   广州、东莞成功获赔8起

  副市长张科介绍,东莞市也是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大市,目前在用电梯5万余台,占到全省的1/6。目前,已有20000多台电梯确认“使用权者”,发放电梯新标志近50000份。

  此外,改革启动以来,东莞新办证电梯由电梯制造企业或其代理商进行维保的比例达91.33%,比改革前提高了83个百分点。

  值得关注的是,改革前,由于缺少保险的社会救助和监督作用,电梯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受害人难以及时得到权益补偿,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此次改革省质监局与广东保监局建立了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下发文件,倡导和鼓励特种设备使用权单位或产权所有者投保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引导相关单位投保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责任险和维保单位责任险。

  目前,广州、东莞两地已投保的在用电梯已达94889台,约占两市在用电梯总量的64.4%。其中,东莞已有35000台电梯购买电梯事故责任险。截至目前,两市共收到投保后成功获赔事件报告8起,赔偿金额约100万元。

   维修资金短缺问题有望解决

  有些小区的电梯出现电梯故障,却无资金维修。

  这样的问题也让很多小区居民烦恼。

  会上,省质监局积极与省住房建设厅联系沟通,并已达成共识,拟于近期联合下发文件,指导各地如何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电梯维修和更新改造,电梯维修资金短缺问题有望解决。

  下一步,全国也将围绕“明确电梯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建立以制造企业为主体的电梯维保体系、积极发挥社会检验力量的作用、提高电梯技术保障能力和手段、推动建立多元共治的电梯安全工作机制”等5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提升我国电梯安全水平。

关键词: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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