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通辽市:昔日承诺 今日言而无信
引言:政府诚信是构筑和夯实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的和谐大厦的核心价值理念和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而2012年发生在内蒙通辽市的这起“拆牌”事件,我们要认真审视和检讨政府诚信问题,让政府自身成为遵循诚实守信及信赖保护准则的示范者。
近日,通辽市新视觉广告公司向记者反映,称2007年,为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根据政府的文件,市委宣传部牵头和政府的承诺以及市政府领导的签字,公司投资近百万元建设了4个擎天柱广告牌被政府使用到2009年。之后公司商业化运作2年多,远远没有收回成本,却在今年4月份遭到政府强制性拆除。
政府承诺变为一纸空文
新视觉广告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2007年公司做的4块广告牌和别的公司是不一样的,其他公司都是商业投资。当时是2007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要搞成立60年大庆。根据自治区党委内党宣字【2007】4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通辽市政府决定在城市进出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用于自治区60年大庆的宣传。但是通辽市政府又没有这笔开资的列项,于是,政府就想利用社会力量搞好此项工作。通辽市委宣传部经过认真筛选后,主动找到新视觉公司,要求由该公司垫资设立广告牌,大庆活动结束后,再由该公司进行商业运作回收投资成本。因此,通辽市委还特别召开了由规划、交通、建委及新视觉公司参加的部门领导协调会,之后市委宣传部和新视觉公司共同向市规划局提交了《申请报告》,市规划局颁发了“户外广告许可证”,户外广告牌按临时建筑审批,每年续办一次手续。
于是公司投资近百万元建设了4个擎天柱广告牌被政府使用到2009年。之后公司商业化运作2年多,按照估算,运作好的话,6年才能收回成本,到今年才使用2年多,远远没有收回成本,今年4月份却遭到政府强制性拆除。因为被提前拆除,公司不得不退还客户的广告费,并赔付违约金,加上建设成本,总共损失了150多万元。
事后,裴总告诉记者,以前和政府是约定好的,政府是有承诺的,政府使用完之后让我们进行运作,直到收回成本为止。现在新上任领导就不认这笔账了,说拆就拆,赔偿的事一点都不谈,这让我们以后还怎么再相信政府?
政府缺乏诚信互踢皮球
就新视觉公司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了通辽市委宣传部,想采访宣传部长,以此求证新视觉公司反映问题是否属实。宣传部一负责人告诉记者:部长不在办公室,出去办事去了。随后,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新视觉公司在2007年庆祝自治区60成立周年大庆垫资建的4块城市宣传广告牌,是根据自治区党委内党宣字【2007】4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通辽市政府决定在城市进出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用于自治区60年大庆的宣传。开始时是我们找新视觉公司谈的,后来是该公司找到我们签的协议,又给他们补发一份函,既然政府与其签订过协议,理应让新视觉公司进行商业化运作收回成本,有没有收回投资,无法核算。记得当时按照市委副书记于永泉的指示,宣传部召集规划局、建设局、交通局等部门领导的协调会,因为此类广告为公益广告,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大庆办的要求,7月15日前要制作完成,由于时间紧迫,所以,当时协调会上决定,以特事特办的原则,先施工后补办手续,特要求新视觉公司予以施工,同时,经请鲍常青副市长同意,政府又免于收取此项公告牌的各项手续费及相关费用。至于这个事件怎么处理,你们应该到城建局了解一下,因为广告牌是他们拆除的,他们负责处理。
城建局副局长言而无信
3月5日上午,记者拨通了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高从军的电话,电话中他告诉记者,新视觉公司2007年垫资建的4块城市宣传广告牌,确实是因为庆祝自治区60成立周年大庆专门设立的,政府与新视觉公司确实签订过协议,理应让新视觉公司收回成本。现在新视觉公司商业运营不到3年,是不能收回投资的,拆除时,政府确实答应给他们一定的经济补偿,为了新视觉公司的事情,我也多次向市政府汇报过,领导没有安排,我也没有办法。当记者再次质询城建局如何看待和处理此事时,高副局长一再讲他在开会,电话中一句两句话说不清楚,具体情况等见面时面谈,但是有一点,我可以承认新视觉公司在这次拆迁广告牌的行动中确实损失不少,也很亏。至于怎么处理他应该去找宣传部,当初是宣传部牵头和他们签的协议。但是在去年全市统一进行拆除广告牌时,新视觉公司的户外广告许可证已过期失效,我们只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拆除的。
记者随后要求高副局长抽空面谈并等他电话时,他表示会在下午电话联系记者,可是截止记者发稿时止,并未接到高从军副局长联系电话。
针对通辽市的这起“拆牌”事件,其动机可能是进一步美化城市,给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夜视环境和生活环境,甚至为个人捞取政绩。由此可见,通辽市政府缺乏诚信,给社会风气造成一定的负面效应。望当地政府通过本次事件引以为戒,尽量做好安抚工作,消除有损于政府的形象,否则,这对百姓寄予政府的信任是何等的讽刺,这般工作,还谈何执政为民? 本报记者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