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住宅设计规范》本月起实施 开发商"偷面积"行不通了

  本月起,住建部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新版《住宅设计规范》正式实施,明确所有的阳台都计一半的建筑面积,开发商对阳台面积不得任意扩大化。业内人士表示,新规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市场,“买房送面积”的路将越走越窄。

  现状:“买房送面积”很流行

  在高明,买楼送阳台和飘窗,并不少见。记者了解到,目前高明城区不少楼盘销售时推出的“百变户型”、“N+1”等,就是利用赠送给客户的阳台、花池、飘窗等,实现对房屋的改造。

  近日,高明某楼盘开盘,记者走进一间90平方米样板间,发现户型图上约10平方米的阳台不见了。销售人员指着一间书房解释:“这就是阳台改成的。”其介绍,目前楼盘设计的大阳台都是留给业主使用的,一般业主都把它改成房间、书房等。

  类似情况在高明城区其他楼盘也不少见。居住在中山路的陆小姐在高明城区一楼盘买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两厅两房单元,单元内共设计有两个阳台,其中一个阳台在围闭之后可改为房间,90多平方米的房屋可当作110多平方米使用。

  新规:阳台面积不得任意扩大化

  随着新规的实施,两房变三房、赠送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会受到限制。

  按照旧规,阳台是指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这给很多开发商以机会,因为阳台只计一半的建筑面积。因此,一些楼盘就以多赠面积吸引购房 者,设计动辄十几平方米以上的大阳台,在规划设计时阳台未封闭,但到了交房时擅自封闭阳台,相当于直接赠送了一半面积。

  新规中,阳台被严格定义为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空间,明确了阳台的使用功能,所有的阳台都计一半的建筑面积,并明确指出,开发商对阳台面积不得任意扩大化。

  业界:“送面积”的路将越走越窄

  新规对这些“偷面积”楼盘有何影响?业内人士均表示,此次新规与此前佛山规定出入不大,故影响应该不会太大。

  去年,佛山便出台《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严格限制住宅层高、阳台数量、阳台面积和飘窗面积,明确阳台飘窗一旦超标会纳入建筑总面积里面。

  “如今市场上仍有不少楼盘赠送大面积,可能是楼盘为规避新规限制而提前报建的。”业内人士表示,新规有利于规范市场,避免开发商玩“文字游戏”进行促销。

  但业内人士表示,今后在新规与佛山规定双重压力下,现行“偷面积”做法受限,“N+1”户型的报建将越来越难,“买房送面积”的路将越走越窄。

  (佛山日报记者麦志华、王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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