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布官员房产排行榜 梁特首6套房排第二
据人民网8月21日电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近日首次公布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成员的利益申报资料。其中,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拥有8处房产居于榜首,行政长官梁振英拥有6处房产排名第二,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各拥有4处房产,并列第三。
香港财产申报不包括所有公务员
据悉,香港特区早在回归以前就有财产申报制度,现行的财产申报制度是于1998年9月推行的。它致力于在以下两个方面取得合理平衡,即一方面要保障公务员私人投资和隐私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要维护公务员不偏不倚和向公众交代的原则。其目的是让当局易于发现利益冲突的情况,并能尽早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和管理措施。
香港财产申报主体并未包括所有公务员,而是按照级别来划分。财产申报的内容主要包括:(1)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地区的投资。(2)配偶的职业。除申报投资外,期间他们如作出任何每次相等于或超过20万港元或数额相当于3个月薪金(以较少者为准)投资交易,均须在交易7天内申报。
香港财产申报制度很好地解决了财产公开与有效监督的关系问题。需要公开的财产,香港政府做到了分层次、有重点、有区别地对待,然后申报受理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将官员财产申报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由公众对其进行监督和举报。香港政府相关部门对举报人进行严格保护,泄密者将遭到严惩。同时,对于举报监督信息,受理部门会快速作出回馈反应,从而有效保障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有效地保护举报人与高效的回应使得香港财产申报制度处于一种良性循环的运作状态。
内地官员财产申报存在三大困难
今年5月,《学习时报》发表署名为“仲武冠”的文章——《我国官员财产申报之路还要走多远》。文章指出,中国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工作主要存在统计困难、折算困难、监控困难等三大问题。从多方因素综合起来看,中国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还需要做很多工作。从乐观角度估计来看,至少还需要10年时间;但是如果政府具备足够强大的反腐决心,贯彻这项制度也许指日可待。
文章呼吁从制定反腐败法,建立按“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机制等方面打开官员财产申报工作的死结。
文章指出,中国在官员财产申报方面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尝试,但受到金融实名制、税制不完善、私有财产保护不足以及各级领导执行不力等多种原因, 现阶段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工作效果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