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税局:房产税的相关工作尚未完全展开

  观点地产网讯:引述8月21日媒体报道,近日有消息称,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

  对此,湖南省地税局正式回应表示,目前还没有对存量房征房产税一事有具体的安排部署,现在正在加强关于二手房交易评估价的监管工作,但关于房产税的相关工作尚未完全展开。

  湖南地税局人士还表示,关于加强存量房房产价值的评估工作,他们对交易环节税费的评估和征管工作正在加强。

  媒体8月17日援引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综合处内部人士消息透露,目前正在制定湖南、湖北两个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

  该人士补充称,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

  而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司长陈杰也曾于去年12月份透露,2012年要做好四项税收政策改革,其中一项就是在湖北、湖南两省开展的新型房产税试点改革。

  所谓新型房产税试点改革更偏重税收征管机制的理顺,并非完全意义上的作为房地产调控工具的房产税试点扩大。此次湖北、湖南的改革试点活动,是之前物业税“空转”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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