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服役”15年可申请“体检”
提要:日前,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昆明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对老旧电梯的技术监控作出规定,明确了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电梯,使用单位可以向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安全技术评价。
昆明信息港 日前,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昆明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对老旧电梯的技术监控作出规定,明确了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电梯,使用单位可以向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安全技术评价。
目前,昆明市登记注册的在用电梯为21183台,占全省电梯总量的69.2%,且近几年的年增长速度都在20%以上,仅2011年全市就新增电梯4499台。从实际情况看,电梯投入使用超过15年,其部件老化将会加速,出现故障频率提高、能耗超标等问题。《办法》规定,出现三种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单位可以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进行安全技术评价,分别是:使用期限超过15年,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使用单位认为需要更新、改造、重大维修。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重大维修的费用,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可以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管理规定列支。
《办法》特别强调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严格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维护保养工作,并对公共交通领域等人员密集的电梯维护保养作出特别规定。同时,建立外地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备案制度及信用评价制度。(昆明日报 记者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