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比土地证发证早发4天 三亚国土部门解释
房产证咋比土地证发证日期早4天?
三亚国土部门解释:过去存在两证分别审批的情况
昨日,家住三亚港门村的古女士向南岛晚报记者反映,港门村东二路一栋房子的房产证很奇怪,发证日期比土地证发证日期早4天,她怀疑这栋房子的房产证有问题。对此,三亚国土局地籍管理科回复称,现在这种做法行不通,但过去的确存在两证分别审批的情况。
古女士告诉记者,因为纠纷,她查看了三亚港门村东二路一栋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结果发现房产证发证日期比土地证早4天。“应该是先有土地证才能盖房子,怎么会先有房子才有土地的,而且几天时间怎么可能建设一栋房子。”古女士认为,这栋房子的产权证可能有问题,希望记者调查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记者在古女士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上看到,她所说的房子户主姓陈,建筑结构为框架5层,三亚市土地房产管理局登记核准日期为1996年6月7日。而这栋房子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则标明填发日期为1996年6月11日。陈某写给三亚市土地房产管理局的承诺书上则说,因业务需要急需以土地、房产证向银行贷款,但由于建房时未办理报建手续,请给予简化程序办理手续。随后,陈某还补交了罚款、土地款和土地登记、房屋登记等款项。
到底为何会出现房产证比土地证“早产”的情况?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三亚市国土局了解情况,地籍管理科邓科长查看资料后解释,现在办理房产证必须以办理土地证为前提,但陈某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时间是1996年,当时土地证和房产证审批是分开的,申请人可以拿居委会开具的《拨用土地证明书》申请房产证,陈某的房产证也是这种情况,这在当时很常见,但现在的管理更加规范,再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基本不可能的了。(作者 赵庆山)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