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节能改造外保温材料将备案
提要:为了保证老旧小区抗震节能及综合改造工程的质量和消防安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拟定了《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专项备案和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保证老旧小区抗震节能及综合改造工程的质量和消防安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拟定了《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专项备案和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在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使用燃烧性能为A级和复合A级(芯材为热固性且燃烧性能达到B1级及以上)外保温材料。为保证外保温材料合格安全,《通知》要求供应保温材料的生产企业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外保温材料专项备案。备案产品信息将列入《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专项备案产品目录》(以下简称“备案目录”)。列入“备案目录”产品的生产单位,在向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供应外保温材料时,应在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备案系统如实上报供应信息,其中产品名称、供应数量、供应工程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名称将向社会公示。
《通知》明确,生产单位在申请专项备案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且一年内不得再申请专项备案。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列入备案目录产品的生产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其所有已列入备案目录的产品从中撤出。
《通知》要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的外墙外保温材料进场后,除按照有关的施工技术与验收规范规定的项目进行有见证检验外,岩棉保温板还需增加产品酸度系数的见证检验项目,玻璃棉保温板增加对产品垂直于板面抗拉强度的见证检验项目,燃烧性能为复合A级的外保温材料增加对产品燃烧性能的有见证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