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C周报(4.09-4.015):重点城市成交指数上涨

提要:2012年第15周,十大城市成交指数为100.10,环比上涨35.47点,其中,重庆成交涨幅最大,为142.08%;其次是天津,环比上涨105.59%。中部区域:本周中部地区7个城市成交面积全面上涨,其中,长沙成交面积涨幅最大,环比上涨71.04%;黄石的涨幅次之,为60.23%。

  【本周观点】

  2012年第15周,十大城市成交指数为100.10,环比上涨35.47点,其中,重庆成交涨幅最大,为142.08%;其次是天津,环比上涨105.59%。二十大典型城市成交指数为89.67,环比上涨36.82点,其中,青岛成交涨幅最大,达3012.01%;贵阳的涨幅次之,为433.67%。三十个三四线典型城市成交指数55.24,环比上涨35.47点,其宜兴涨幅最大,环比上涨585.51%;其次是江阴,环比上涨520.18%。政策上,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确立了“裁执分离”为主导的强制执行方式。

  【政策点评】

  最高法:房屋拆迁案裁决与执行分离

  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确立了“裁执分离”为主导的强制执行方式。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不提起诉讼,在规定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政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由行政审判庭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定,需要强制执行的,由法院执行实施。同时规定,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由做出征收补偿的市、县级政府组织实施。

  市场概览】——重点城市成交指数环比上涨

  华东区域:本周华东地区20个城市成交面积12涨2跌,其中宜兴成交面积涨幅最大,环比上涨585.51%,其次为江阴,环比上涨520.18%。苏州的成交面积跌幅最大,环比下跌2.99%,其次是扬州,环比下跌0.82%。

  华北区域:本周华北地区10个城市成交面积8涨1跌,其中,青岛成交面积涨幅最大,环比上涨3012.01%,其次为大连,环比上涨194.45%。吉林的成交面积环比下跌5.77%。

  华南区域:本周华南地区15个城市成交面全面上涨,其中东莞成交面积涨幅最大,环比上涨163.26%,其次为中山,环比上涨157.15%。

  中部区域:本周中部地区7个城市成交面积全面上涨,其中,长沙成交面积涨幅最大,环比上涨71.04%;黄石的涨幅次之,为60.23%。

  西部区域:本周西部区域8个城市成交面积全面上涨,其中贵阳成交面积涨幅最大,环比上涨433.67%,其次为银川,环比上涨149.65%。

  成交指数:十大城市成交指数100.10,环比上涨35.47点;二十大典型城市成交指数89.67,环比上涨36.82点,三十个典型三四线城市指数55.24,环比上涨35.47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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