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成电梯超期“服役” 年检维保多“走过场”
新华网重庆4月9日电(记者张琴)老旧电梯超龄服役等原因使电梯运行成为不少城市公共安全的隐患。面对“火箭电梯”“夺命电梯”等电梯伤人事故,主管部门和业内专家呼吁对电梯行业进行规范。
2011年7月,重庆金秋家园一部电梯从一楼冲上34楼,导致数人受伤,被网友称为“火箭电梯”;同年10月,重庆渝北区某影城电梯故障致一死多伤;同月重庆南岸区某小区电梯悬空致一老人死亡。
67岁的重庆居民胡永兰搭乘涂山镇盘龙花园小区电梯时遇难。胡永兰的邻居说,当时胡永兰准备从10楼搭电梯到1楼,但轿厢却停在8楼,她一脚踏空摔在上面,后又跌落至底楼的电梯井死亡。
“每次坐电梯都提着一颗心。胡永兰出事后,我吓得出入都是爬楼梯。”家住该小区10栋8楼的蒋国美说。
重庆市南岸区翠提春晓小区业主赵安珍住在23楼,她说已多次被困在电梯内。九龙坡区白马凼白马康居小区D栋11楼的苏婆婆则遭遇了更加离奇的“电梯惊魂”。她乘电梯下到一楼后,又猛地冲到19楼。苏婆婆的额头撞到轿厢顶部流血不止,同行的小孙子吓得再也不肯进电梯。
截至2011年底,重庆市电梯已达49333台,在重庆主城区,使用10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占了电梯总量的一成多。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由于我国目前没有电梯整机的报废标准和报废期限,为节省开支,老旧电梯仍超龄“服役”,由此给电梯安全运行带来了极大隐患。
一方面,电梯老旧超龄“服役”隐患重重;另一方面,维保市场层层转包,低价无序竞争,维保资金使用难,导致电梯维保“走过场”,常出现事发电梯大多贴有年检合格标志的怪象。
我国电梯维保的主要依据是《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维保单位按合同受物业管理公司委托,对电梯进行维保。重庆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副处长陈海鹰说:“物管公司与业委会签订管理合同一般为2到3年,对未来是否继续管理该楼盘尚不确定,常常将电梯‘小病拖大’‘大病拖炸’,最后靠‘大修’解决。而且维保单位又层层转包、一味压低价格,服务质量没有保证。”
记者调查了解到,一部电梯每年的维保费用,厂家约七千元甚至一万元。经层层转包后,第三方维保商压到每月不到三百元,甚至不够给一个维修工开工资,更别说保养更换零件了。这导致维保往往变成“走过场”,贴个年检标志了事。
维保资金的使用难也导致维保流于形式。渝中区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古吉祥介绍,由于电梯小故障达不到提取大修基金的标准,物管公司要么从日常的物管费中支出购买零件的费用,要么造“阴阳合同”,以“电梯钢丝绳断股”等为由向质监部门“骗取”大修基金。
针对当前电梯生产安装、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主管部门和业内专家呼吁对电梯行业进行严厉整治。一是尽快制订和出台电梯强制性报废制度,并出台全国电梯使用年限、零部件报废等国家标准;二是通畅电梯维保资金渠道;三是建立起维保单位、物管公司、小区业主各司其职的电梯安全运行和维保机制;四是加强对电梯运行和维保的监管;五是严打电梯维保市场层层转包、低价无序竞争的不法行为,适时推出政府指导价;六是在老旧小区内加强对公众安全使用电梯的知识宣传,并传授电梯事故发生后的自救办法,以减少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