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加装电梯可提取公积金
记者昨天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日前起草了两个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拟广州行政区域内住宅增设电梯的,住宅所有人将可以提取公积金。
根据意见稿,小区在加装电梯后,按规定向广州市房管部门申请将增大的公摊面积记载在房地产权证上后,个人可自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时间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并且只能提取一次,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费用。如果既有住宅有共有所有权人的,每个所有权人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费用。
(作者:杨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