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突变工业园 业主状告居委会

    如果不是轰隆隆的机器声,东北人王国强怎么也不敢相信,几年不见自己一栋270平方米的别墅竟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栋栋厂房。为挽回损失王国强奔走于多个政府部门之间仍无果,无奈之下他和拆房的原开发商达成100万元的赔偿协议,又一纸诉状将雪象社区居委会告上法庭索赔500万元。日前,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国强败诉。昨日,王国强已向深圳市中院提起上诉。

  新建工业园没办相关手续

  王国强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1992年他花50万元向深圳市金鹏公司购买了一栋别墅,“按照现在的市值已经近千万。”该别墅位于原宝安县布吉镇雪象村金鹏工业区山顶D幢,并于当年11月13日取得了原宝安县人民政府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房产后,由于当时布吉比较偏僻生活不便,王国强一直没有居住。1995—1998年期间将房子租住给了别人。2000年后,王国强因有事返回东北老家,2004年前还会偶尔去别墅查看。2007年,王国强返回深圳再次前往查看自己的别墅时,找了好久都没找到自己的房子。仔细确定位置后,眼前的变化让他惊呆了,几年前还好好的别墅竟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几栋名为“新基汇工业园”的高层厂房。而在此期间,王国强并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昨日,南都记者来到王国强原房屋所在地“新基汇工业园”,附近一位小卖部老板向南都记者证实,以前这里是几栋别墅,2005年左右被拆除建成了现在的厂房,“当时这里是一个小山头,别墅就散落在山上,后来连山都被铲平了十几米,才有了建厂房的平地。”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对南都记者表示,如需要使用土地兴建工业园,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向有关部门申请。而南都记者多方走访了解到,新基汇工业园目前并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产权证等相关手续。上雪居民小组一位梁姓工作人员也向南都记者证实了这一点。

  别墅业主合法产权获确认

  在惊讶之余王国强四处打听,自己的房子究竟哪去了?在多次找到坂田街道办、布吉国土所都没办法解决后,王国强于2008年10月份向龙岗区信访局投诉,信访局发文到布吉国土所,布吉国土所虽在电脑中查出王的房产已有档案,但因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坐标和位置,要求王国强提供房屋坐标。

  无法提供房屋坐标的王国强从2009年10月开始,又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申请,要求提供其房产所涉及土地的坐标、用地变更情况、土地性质变更情况、现建筑物所有权情况等。南都记者获得的一份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2009年11月7日出具的文件证实,王国强的《房屋所有权证》与房管所原始档案信息基本相符,也就是说王国强拥有对所述别墅的产权。

  2010年3月,想方设法寻找房屋未果的王国强给时任深圳市长王荣写了一封求助信。两个月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给王国强复函,复函称王国强购买的房屋并不是商品房,是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而上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的文件却显示,王国强可以凭《房屋所有权证》向土地管理部门和登记机关申请换发《房地产证》。

  复函还称,2004年金鹏公司与当时的上雪村民小组达成协议,将包括其所建的七栋房屋拆除平整后的约2 .6万平方米土地有偿交还给上雪村民小组使用,以冲抵金鹏公司的金鹏学校原征用上雪村民小组的土地欠付款等费用。复函还表示关于王国强的别墅补偿问题,建议王直接与金鹏公司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关于这个欠付款具体是多少,昨日原上雪村民小组负责人曾光华在采访时一直不愿意透露。

  “赔100万已包括土地补偿”

  了解到自己别墅被拆缘由后,王国强走上了漫长的信访之路。深圳市信访局经过数月调查再次确认了王国强是别墅的合法产权人,并且召集王国强与深圳市金鹏公司就王国强房产被拆一事进行协商。

  2010年7月8日,在市信访办、市规划国土委、龙岗区政府、坂田街道办以及雪象社区上雪居民小组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王国强和金鹏公司进行了协商,并签署了一份《会议纪要》,该纪要再次证实了王国强对其别墅的产权,金鹏公司也承认拆除了王国强的房屋,而王国强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

  《会议纪要》还显示,王国强同意金鹏公司赔偿100万元人民币解决双方房产纠纷,并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将钱打入王国强账户,如逾期支付,该条款作废。王国强同意收到全部赔偿款之后注销其《房屋所有权证》,并不再就此追究相关各方法律责任。对此,王国强表示,当时签下这份会议纪要实属无奈,“这是不得已才接受的!是为了获得法律程序需要提供的房屋合法性证据和坐标图。一栋270平方米的别墅在深圳又怎么可能才值100万?”

  原上雪村民小组负责人曾光华称,房屋拆除前金鹏公司曾找到过王国强,但一直没有签订相关补偿协议,后来房屋拆除时一直联系不上王国强。曾光华还称,金鹏公司赔偿给王国强的100万元里面已经包括了所拆房屋的土地补偿。

  这份《会议纪要》也成为了龙岗法院一审判决的一项重要依据,法院认为《会议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本以为胜券在握的王国强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在千辛万苦得来的证据面前仍然败诉。他最想不通的是,拆建房屋都需要众多政府部门的审批,而自己的合法房产,究竟是以什么样的手段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成了工业园?

  ■庭审焦 点

  涉案房产属于农民房还是商品房?

  在龙岗法院一审中,雪象社区居委会辩称,该房产是金鹏公司于1991年以当地村民名义在上雪村民小组的土地上建起的,性质是农民私房,不是商品房,涉案房产的土地性质自始至终是集体经济组织荒山地。

  对此,王国强表示,自己用此房产抵押于1995年取得了深圳金辉城市信用社的75万元贷款,“不是商品房能取得抵押贷款吗?”王国强还表示,“退一万步说是他们说的集体土地,那集体土地上的房子金鹏公司说拆除就能拆除?拆了之后还能把地卖给村民小组?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们是自相矛盾的。”

  龙岗法院在一审判决中明确了涉案房产系王国强向金鹏公司购买,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但并没有对其土地性质进行查明。对于拆除前是否提前告知并进行协商,法院没有认定。

  房产证注销前侵权就不算是侵权?

  龙岗法院一审判决中还表示,王国强已经申请注销了《房屋所有权证》,不再对其房屋享有合法产权,因此其对涉案房产的财产损害要求赔偿缺乏事实依据。对此王国强感到很纳闷,“难道房产证注销前对我的侵权就不算侵权吗?”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刚表示,根据《物权法》等相关规定,房产证注销前对业主的侵权显然应该是侵权。该案的焦 点是王国强要有证据证明居委会确实对其财产造成了损害。并表示,虽然王国强签署了《会议纪要》,但其中“并不再就此追究相关各方法律责任”的“各方”应该指王国强和金鹏公司双方,不包括作为见证人的居委会。如果王国强有充分证据证明居委会确实对其财产造成了损害,胜诉的几率会比较大。

  签下这份会议纪要实属无奈,这是不得已才接受的!是为了获得法律程序需要提供的房屋合法性证据和坐标图。一栋270平方米的别墅在深圳又怎么可能才值100万?

  ———别墅莫明被拆的业主王国强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贺达源

关键词:

网友观点

我要说两句

person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