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户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

  因未签合同或未缴费,647户家庭成为今年惠城中心区住房保障对象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日前发出公告,确认了今年惠城中心区的住房保障对象共647户家庭,并取消了17户家庭的住房保障资格。

  17户家庭选中的房号无效

  公告称,黎国玲等647户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经过惠城区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惠城区民政局、市房产管理局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查、审核,并分别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和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网公示,均未收到异议,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现作为惠城中心区住房保障对象给予登记。(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同时,根据《惠州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签署《选房确认书》的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或承租合同,缴交规定费用,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购买或承租合同或不缴交规定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市住建局据此决定取消赖秋连等17户家庭的住房保障资格,同时该17户家庭选中的房号无效。

  本月底举行摇号

  市住建局住房与房地产科有关人士表示,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的17户家庭都是因为没有签订合同或不缴费用的,其中有一半家庭是因家中确实没钱或者不喜欢选中的房子,主动写了退房申请,他们被取消的只是这一轮的选房资格,但还可以参加下一批保障房房源的选房。

  据悉,被确认登记的647户住房保障家庭本月底将在市住建局举行摇号,排出选房的轮序号。

  南都记者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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