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北京将11种防水材料列入建材禁用目录,含7种卷材/4种涂料
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公布了《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下称“2023年版目录”)。
2023年版目录共计列入13类94种禁止使用产品,在《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8年版)》基础上将工业建筑纳入适用范围,即主要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其他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其中,防水材料达11种,详情如下:
2023年版目录修订首次增加了30种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设备,防水材料方面有:溶剂型防水涂料、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或再生原料生产的聚乙烯丙纶等复合防水卷材、胶粉改性沥青玻纤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胶粉改性沥青玻纤毡与聚乙烯膜增强防水卷材、胶粉改性沥青聚酯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等5种。
《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8年版)》中,焦油型冷底子油(JG-1型防水冷底子油涂料)、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双组份聚氨酯防水涂料等防水材料,因市场自然淘汰、产品标准失效或变更等原因,不再列入2023年版目录。
通知指出,2023年版目录中未列入的产品,国家和本市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禁止使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执行。以往版本的目录与本目录规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目录规定为准。
通知要求,2023年版目录首次列入的建筑材料及设备,自2024年3月1日起停止在本市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设计,自2024年7月1日起禁止在本市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使用。在本目录发布前已经完成设计,但在本通知规定生效后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洽商修改设计。其中,溶剂型防水涂料、溶剂型内外墙涂料、溶剂型地坪涂料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禁止在本市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使用。
通知强调,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监管。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2023年版目录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内容之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规使用禁用材料、设备的,依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7号)等规定,依法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处理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