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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取消夫妻离异一年内购房不得申请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限制

观点网

  7月13日,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安徽省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

  具体来看,《若干举措》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给予部分购房契税补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3个方面制定了8条相关政策。其中,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夫妻离异一年内购买住房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限制;缴存人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此外,职工在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后,资金不足的,可提取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其他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的,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举措》还称,购买商品房(住宅、非住宅),受益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补助。享受财政补助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于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凭不动产权证、网签备案单、契税发票办理。

  另悉,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障个人住房贷款有序投放,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贷款需求,加大优秀建筑企业授信支持力度;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金融机构可降低居民首套及二套改善性住房个人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首套住房首付比例最低可降至20%,贷款利率最低可降至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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