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13本强制性工程规范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7月15日,住建部官网发布2021年第一批13部全文强制国家标准,特别明确: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主要规定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覆盖工程建设领域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分为工程项目类规范和通用技术类规范。在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中,项目规范为主干,通用规范是对各类项目共性的、通用的专业性关键技术措施的规定。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13本强制性工程规范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2-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3-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组合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4-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木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5-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7-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9-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供热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0-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11-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钢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06-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01-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4-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2-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3-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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