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地产

本科生购房打7折!温州首批1700套人才房3月中旬推出

新浪地产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3月3日下午,温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召开发布会,会上透露,温州首批人才住房房源已筹集到1700多套,共计约18万平方米,于3月15日启动申领。

  去年12月,温州发布《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提到“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生买房打7折,租房3折”等优惠政策。

  这一覆盖面广泛的人才住房新政,一经发布便引发热议,新政的落实细则也备受关注。

  房源在哪

  据介绍,为确保2020年温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工作的顺利开展,温州市住建部门通过商品住房项目配建、拆迁安置多余房源盘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人才住房房源。

  此次首批全市配售房源共推出1700套左右,总面积约18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共300套,面积3.65万平方米,74套为安置存量房,地理位置均位于温州市中心区域,226套为商品房配建项目的预售房,分布在市区各核心版块。

  市住建部门表示,具体房源信息届时将会在摇号选房公告时一并公布,人才购房对象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具体房源信息。

  目前发布的为2020年温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公告,将实行市县分级受理,本月15日起可申领。

  如何申请

  温州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领时间范围为202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申请流程将实现全网办理,摇号选取。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用人单位登录“温州人才云平台”点击“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按提示填报单位信息、申请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完成申请。随后,由人才主管部门、住建部门按权属开展联审,对通过人才资格审核的人才名单进行公示,紧接着,相关部分将根据房源情况和通过资格审核人才数情况,制定份额分配方案。对公示合格人才将根据房源分配方案组织摇号选房,首先摇取顺序号,再根据顺序号依次选房。最后,再完成签订合同、办理相关证件等工作。

  在易居(博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此次温州新政人才购房优惠力度较大,部分甚至可以享受到5折的购房优惠。结合去年底温州发布的《办法》,现有政策的思路没有变化,延续了去年开始的人才购房优惠政策思路,同时也给予了细化。这使得各类人才都可以享受较大的购房优惠,具有非常好的导向。

  对于近期部分城市重启的人才购房政策,严跃进认为,思路和2019年类似,很大程度上与近期各地稳增长的导向相吻合。

  首先,人才购房政策的延续,可以调动相关人才购房的积极性,带动市场交易量。此外,近期各类房企也存在去库存的需求,此类人才购房的价格折扣等优惠会更加实在,客观上对于房企近期的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等较为积极。严跃进强调,“从实际过程看,全国各地人才购房政策会进一步放宽,相关折扣力度更大,部分城市对于人才界定的标准也会下调,进而惠及更多购房者。”

  《国际金融报》记者查询中国百城住宅数据发现,2019年温州楼市的成交数据及库存数据同比均较为稳定未出现较大波动。

  附:申请对象及条件

  据了解,配售人才住房的对象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均未拥有过住房或累计拥有过的住房面积少于60平方米,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

  (一)全职在温州市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

  (二)全职在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

  (三)全职在温州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

  配租人才住房的对象则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全职在温州市用人单位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1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均无住房、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一)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具体来看,可享受的住房面积和优惠程度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A类人才可赠送一套不超过190平方米的商品房或给予500万元购房补贴,B类和C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4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50%。A、B、C类人才配租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租赁期限内免租金。

  D类和E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2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60%,配租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租金为同地段住房租金评估价的30%。

  全职在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或全职在温州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的人才配售面积为9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70%。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配租面积为40平方米左右,租金为同地段住房租金评估价的30%。

  已婚的人才根据家庭人口情况可配租相对较大的住房。

  相关限制:

  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共有产权,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发生购房人离温、离职未就业创业6个月以上、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的,住建部门指定的国有运营单位有权回购人才住房,回购价格为原购买价格加利息(以原购买价格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交款之日计算至回购之日)。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后,购房人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完全产权登记。

  配租型人才住房的人才和人才所在用人单位应自觉履行合同约定事项,应当腾退而逾期未腾退或者拒不腾退的,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2倍计收逾期腾退住房期间的租金。

分享中心
  • 新浪微博
  • 微信好友
  • 朋友圈
  • QQ空间
  • 点击关闭分享
    热门新闻
    优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