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企业海洋王照明IPO:5.5亿元募集资金引质疑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和“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若能得到顺利实施,公司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研发能力和营销能力将得以大幅提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项目投产后产能扩充较大,如果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如期到位、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不力、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项目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研发费用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39,016.83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3,651.23 万元,并增加相关研发费用。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和研发费用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八、公司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以大中型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为主,这些客户一般年初预算、年底决算,因此公司的营业收入在下半年体现较多。此外,公司以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作为一个销售工作年度,各行业市场尤其是新市场,经过上半年的销售工作积累,能够对客户的需求进行详细了解,并最终赢得客户的认可和信任,因此公司销售成果集中体现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
受上述客户结构及客户特点、公司销售工作积累所需时间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历年的营业收入均呈现前低后高特点。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2013 年度,公司上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1.23%、39.55%和37.83%。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特征导致公司年度内经营现金净流量不均衡, 客观上需要公司保有较高的现金存量,并对公司投资、筹资活动带来一定的影响。
九、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明杰、徐素夫妇,其中周明杰先生持有公司28,131.40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80.37%,为公司控股股东;周明杰先生之妻徐素女士持有公司1,137.50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3.25%,周明杰、徐素夫妇合计持有公司83.62%的股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周明杰、徐素夫妇合计持有公司73.17%的股份,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股股东和主要决策者的地位,对重大资本支出、关联交易、人事任免、公司战略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可能导致公司决策偏离中小股东的最佳利益目标。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十、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果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 号)和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 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 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公司、照明技术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报告期内均享受了一定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2013 年度,因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数额分别为989.05 万元、2,101.46 万元和1,739.63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4.58%、10.70%和8.70%。如果未来国家有关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如调低退税税率等),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以上公司不再符合软件产品退税的条件,以上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现有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影响。
(二)企业所得税
2009 年6 月,公司、照明技术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被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共同批准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分别为GR200944200082、GR200944200081、GR200944200080),上述三家公司2011 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