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间漏水全楼地下室被泡 邻居怒告该户和开发商
生活日报5月1日讯(记者 王倩)这个五一假期平阴县青年大厦的居民们算是过得清净了。从2009年开始整单元的地下室因为赵捷家的卫生间漏水,常年积满脏水,但因为在维修时发生纠纷,赵捷始终不同意开发商再次进入自己家里修理。无奈之下,受害最严重的邻居张秀芳把赵捷和开发商一同告上法庭。在平阴法院执行局法官调解下,开发商愿意修理好赵捷的卫生间漏水后,再赔偿赵捷两万块钱。
张秀芳和赵捷都是平阴县黄河路南段青年大厦同一单元的业主,2009年他们入住不久,整个单元的地下室开始漏水,查来查去发现,漏水源在赵捷家的卫生间里。后来开发商和建筑商做了初步检查,把地面砖、墙砖剔开,马桶、太阳能拆除,可惜的是没能找到漏水的具体位置。但当施工人员开始把地面恢复原状时,赵捷跟建筑商发生争执后拒绝施工人员继续维修。就这样,地下室的漏水一直持续下来。面对楼里住户不断的投诉,开发商与建筑商一同,在2010年把赵捷起诉到平阴法院,要求他配合建筑商对卫生间进行维修。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捷拒绝维修是对自己权利的一种处分,不违背法律规定,驳回了开发商和建筑商的诉讼请求。
开发商和建筑商的败诉,让地下室里冬天积水成冰,夏天臭气熏天,业主们只能将家中杂物堆放至楼道门口,自行车、电动车更是杂乱无章地停放,丢失、破坏物品的现象时有发生。无奈之下,受害最严重的业主张秀芳把开发商和赵捷告到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修缮好地下室漏淌污水的设施和地面,清理好地下室污水,并依法赔偿经济损失。
这次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开发商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赵捷的室内卫生间进行维修,赵捷为开发商的维修行为提供协助。然而判决生效后,两被告都没反应,张秀芳向平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2年11月底,执行法官向两被告下达了执行通知,开发商很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只是赵捷非常抵抗,他说除非开发商赔偿他20万元或者退房,否则绝对不配合。判决生效了,但情况并没有得到任何改变,张秀芳和其他十几户居民开始联名上访,向法院施加压力。
2013年1月初,承办该案的庭长薛冰和副局长樊亭一起来到赵捷家。“刚进楼道门,一股恶臭就扑面而来。”两位执行法官告诉记者,到了赵捷家他们才知道,实际上这套房子一直是赵捷的母亲李秀英和他的奶奶住着,赵捷则常年在外打工。“开发商提出了两套方案,一是开发商负责维修,给赵捷家适当的补偿;二是赵捷自己维修,开发商则多支付点维修金,最终李秀英同意了第一种方案。”薛冰说,眼看着事情有了转机,但双方又在补偿款上产生了分歧,李秀英说除了要给因为维修产生的水、电费外,还要补偿给她和一起居住的婆婆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等费用。“对她这项无理要求,我们给予了严肃批评,并告诉她违法可能产生的后果。经过多次协商,两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开发商愿意付给赵捷一家各项赔偿费用两万块钱。”薛冰说,随后,双方就施工时间、人数等细节达成了协议。五一放假前执行法官们得知,施工已经结束,这个五一假期里,青年大厦的居民们算是过上地下室没臭水的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