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铁路人集资买房历经15年终领房产证

  15年前,羊城铁路总公司广北车辆段为128名员工集资买房,可是15年来,这些业主却一直“有房无证”。时隔15年,历经13次调解,昨日,128户业主终于领到了久违的房产证。

  百余户业主现场领证

  “整整15年了,我终于拿到房产证了!” 已经61岁的退休职工崔大爷满脸笑意。昨日14时左右,百余名业主和他们的家属聚集在单位礼堂,等待着房地产交易中心员工为自己颁发房产证。

  “在这么多年等待的过程中,有7户老职工没有拿到房产证就已经去世了。”职工张先生昨日领到证书后非常激动,他告诉记者,作为铁路职工,他们的收入并不高,“一辈子就依靠这一套房子了”,过去那么多年,大家都很担心,不过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这块心底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领证现场,业主们按照排号顺序,凭着身份证和房管局的回执,有序地领取房产证。崔大爷在拿到房产证后,开心地对记者说:“虽然这个证来得晚了一些,但终于有个圆满的结局,我太高兴了!”

  开发商未按约定发证

  自1998年起,羊城铁路总公司广北车辆段(以下简称广北车辆段)先后为128名职工在白云区同德围富多来花园集资买房,并与广州市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荔华公司)签订认购协议。协议约定,荔华公司应在2000年5月30日以前以广北车辆段职工的个人名义办妥房产证。该协议签订后,广北车辆段与128名职工签订了购房协议。

  但到了2000年,尽管荔华公司已经将房屋交付给广北车辆段128名职工使用,却因为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历史遗留问题,房屋始终未能办理初始登记。为此,10余年来,业主们一直拿不到房产证。尽管广北车辆段以及业主多次同荔华公司沟通协商,但是一直都没有结果。

  2004年10月,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深铁路)收购广北车辆段。2010年10月,广深铁路向白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荔华公司协助为铁路职工办理房产证。

  法院陈利弊终得配合

  经办法官李志明告诉记者,诉讼中,由于购房时间已过10余年,荔华公司以手续缺失、材料保管不善等各种理由,对法院调查采取消极不配合的态度。后经过多方调查,法院终了解到荔华公司产生抵触情绪主要是因为办证成本变高,以及同合建方有未解决的纠纷。

  “如果开发商(荔华公司)不配合的话,这个问题根本没办法解决。”李志明说,为了能让荔华公司配合,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向其做了大量解释工作,指明如果拒不协助办理房产证,可能会引起法律责任,并且加大损失。经过法院列明种种利弊后,荔华公司终于一改之前的消极态度,表示会积极配合办理房产证。  

  通过调解,法院先审结其中两起案件,并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试点的方法进一步推进案件审理工作。历经13次调解,2012年8月,最后一批业主领到调解书,审判工作终于告一段落。

  执行过程中,白云区法院执行局成立工作小组,由执行局副局长张联斌担任组长,多次亲自前往房管局法规处、交登中心联系沟通,经过半年努力,终于为余下126名业主铺平办证之路。

  昨日,128户业主终于领到企盼15年之久的房产证,为表达感激之情,他们向白云区法院赠送了锦旗与感谢信。

关键词:市场动态  

网友观点

我要说两句

person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