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桥矿业被指违规 渭河边建七个尾矿库
渭河古称渭水,为中华民族始祖黄帝和炎帝的发源地,发源于甘肃定西,东西贯通陕西省全境,在三门峡附近汇入黄河,因其在陕西境内冲积而成富饶的关中平原,亦被陕西人称为母亲河。周至县作为关中平原最为著名的大县之一,就坐落在渭河的南岸。
被誉为示范库的3号尾矿库
从周至县城出发,沿着周至到武功的107省道一直向北,在渭河大桥的南侧向东不到一公里的地方的渭河之畔,7个大小不一的尾矿库紧邻渭河盘踞于其间,由浑黄的洗矿废水和干涸的废渣构成的尾矿库像一座座堰塞湖横陈在渭河南岸。
这7座高悬在渭河岸边和附近居民家头上的尾矿库的主人就位于其西侧1公里处、107国道边,中国黄金下属的陕西马鞍桥生态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桥矿业),主要以生产黄金为主,7座尾矿库就是其生产黄金过程中所产生的洗矿废水。
正在使用中的5号尾矿库
7个尾矿库
12月24日上午,位于周至县城以北的渭河南岸一片繁忙景象,渭河河道修理工程正在风风火火的进行中,用鹅卵石和铁丝网新修建的河堤已经初具规模,工程完毕后,整个渭河河道将大大拓宽,河道内违法采砂和种植现象也将得到整顿。其实,早在2005年国务院批复了《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后,整治渭河的行动已经展开。
马鞍桥矿业下属的7个尾矿库就位于渭河河道修建工地旁边,距离新修建的河堤距离不过十米之遥,即便是距离渭河天然河道也不足百米之远。距离马鞍桥矿业厂区大约1公里稍多的距离。
7个尾矿库大小不一,其中最西侧的1号和2号两个尾矿库连接在一起,另外东侧的5个连接在一起,两者之间距离大约为20米左右,中间有铁管相连(具体见图一),两个库大部分已经干涸,即便人行走在上面,也毫无松软迹象。
3号尾矿库为7个中最大的尾矿库,大量的洗矿泥浆废水通过铁管排入其中,库中一部分泥浆已经干涸,排入的洗矿废水通过干涸的渠道排入其他库中,整个库中污水极为浑浊,没有经过任何处理。
4号尾矿库为新建尾矿库,位于3号库的南侧,中间地带被挖成两三米深的大坑,两台大型机械正在底部作业平整库底,东北角的坑底注满了绿色的水,目前该尾矿库还未正式投入使用。
大量的选矿泥浆直排尾矿库,周至县环保局称符合国家一级标准
5号和6号尾矿库位于3号尾矿库东侧,面积均大大小于3号库,呈南北分布在3号库的东侧,这两座尾矿库为目前正在使用的尾矿库,6号库已经注满灰色的泥浆,泥浆距离库岸边距离不足1米,部分泥浆通过管道排入5号库中。
5号尾矿库库底全部为绿色的水,大量的泥浆通过一根铁管排入库中,与绿色的水融合到一起,库的一侧有一个小房子,貌似为尾矿库的泵房,源源不断大量的灰色泥浆直接排放至库中。
7号库位于5号库的东侧,面积和5号库相当,从表面上判断,这个尾矿库已经注满,上面布满了一层厚厚的泥浆,边缘地带还有一部分泥浆,似乎已经废弃不用,只等泥浆蒸发干涸。
马鞍桥矿业大量选矿废水直接排入尾矿库中
7个尾矿库几乎全部为泥土垒砌而成,没有有效的环保措施,只有库岸边部分用塑料纸作为简单的防渗措施,部分尾矿库由于年久失修,已经出现垮塌的现象,而且7个尾矿库中,除了正在修建中的4号库,其他6个尾矿库的海拔均远远高出渭河和附近的村庄、农田。
周至县环保局称,建在距离渭河边不到百米远的7座尾矿库符合国家标准,库堤和库底采用黄土白灰和塑料纸作为防渗膜,而且其中的6座尾矿库通过西安市环保局和周至县环保局验收后才投入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尾矿库作为矿山开采的一部分,其环评和验收必须由陕西省环保厅进行,西安市环保局和周至县环保局涉嫌越级审批验收。
正在平整中的4号尾矿库周至环保局称是企业装运废渣
污染的尾矿库
马鞍桥矿业公司所属的7个尾矿库中所排的废水,大多为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洗矿废水,而且这些尾矿库多数没有合理的防渗等环保措施,不仅对作为西安等地水源地的渭河造成极大污染,同时对当地地下水也会造成重大污染。
马鞍桥矿业公司主要以生产黄金为主,这些矿石本身属于重金属,里面含有大量砷、汞、硫等危害元素,而且这些重金属元素很难降解,只能转移其存在的位置和物理、化学形态,多年的存在会对当地居民造成白血病等病症。
马鞍桥矿业公司的主要污染来自选矿过程中,生产黄金的洗矿环节要添加许多硫酸、硝酸和氰化钠等剧毒化学品,这些高危剧毒化学品在选矿过程中只消耗大约60%左右,剩下的全部排入这7个尾矿库中,污染河流和地下水。
据当地相关知情人透露,在马鞍桥金矿生产的二十几年来,洗矿废水一直排至渭河河滩的尾矿库里,7个尾矿库中只有中间最大的库为所谓的“示范库”,建有废水回用系统,“但是这个示范库只是检查的时候用,平时大量的泥浆就直接排放至其他的库中。”
另外,据其介绍,马鞍桥金矿正常生产过程中,每天产生的选矿废水为1500吨左右,“你想想,这二十多年来有多少含有氰化钠的水污染渭河?而且渭河还是西安市的饮用水源地,对整个西安市老百姓的危害有多大?”
尾矿库的不远处就是渭河
这位知情人自称为了保护渭河,曾多年奔走于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之间,但是多年来收效甚微,“就以马鞍桥矿业的尾矿库来说,尾矿库下面就是农田和老百姓的房屋,而尾矿库的防渗措施是塑料纸,这是矿上亲口告诉我的,防渗膜用的就是塑料纸,你说尾矿库边上农田里的小麦还能吃吗?另外,万一尾矿库溃坝呢?下面的老百姓不得全部遭殃?”
据相关部门统计,陕西全省共有254座尾矿库,其中150座尾矿库建于上世纪70至80年代,这些尾矿库设计标准低,排洪系统、排渗系统、监测系统不完善,工程质量不高,安全设施强度不够。但是,实地调查中发现,当地政府和企业似乎并没有进行进一步完善的意向,监管部门也仅仅要求“不出事”。
另外,这些尾矿库上面都淤积了厚厚一层粉尘,这些比面粉还细、危害巨大的尾矿粉并没有任何保护措施,一旦遭遇大风,尾矿中的化学剂和矿体本身的重金属会随粉尘到处飞扬,不仅会对人体的呼吸道造成极大的危害,也会对空气、水源和植被造成严重污染。
对于尾矿库的污染行为,周至县环保局称,马鞍桥矿业对选矿废水处理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后,才排到尾矿库中,经过沉淀后进行回收,同时称周至县环保局历次对马鞍桥矿业的废水监测中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是,实地调查表明,马鞍桥矿业公司排入尾矿库中的废水几乎全部为泥浆,如此水质,怎能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周至县环保局显然在撒谎。
图一:马鞍桥矿业公司7个尾矿库大致位置示意图
危险的尾矿库
7个尾矿库中,1号、2号和7号尾矿库目前已经基本停止使用,4号尾矿库正在修建中,其他几个正在使用中,这些尾矿库北侧10米左右就是渭河新建河堤,几十米远就是天然的渭河河道,这对于渭河水污染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可想而知。
作为主要排污者的马鞍桥矿业公司,把不经过任何处理的大量的洗矿废水直接排放至尾矿库中,而且这些尾矿库大多没有完整的环保措施,也没有任何的污水处理设备,仅仅通过沉淀蒸发原始方式进行处理污水,不仅对作为水源地的渭河生态造成严重破坏,也对当地地下水造成危害。
实地观察发现,几个尾矿库的防渗措施全部为塑料纸,有的尾矿库甚至连简单的塑料纸都没有,即便铺上塑料纸的尾矿库,由于风化等原因,多数都已经破坏,形同虚设,部分当地群众的说法也证实了其对地下水的污染。
据普集一位村民介绍,由于马鞍桥矿业公司洗矿废水的污染,当地方圆两三公里的地下水均不能饮用,“听说洗金矿用的一种毒液,危害很大,我们这里的地下水好几年前就不能喝了,浇地对庄稼的危害也很大。”
不过,对此周至县环保局提出不同看法,该局环境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称,对于马鞍桥矿业公司在渭河边建尾矿库行为他们管不了,“审批是市环保部门,我们只负责日常监管,据我们了解,每个尾矿库在修建的时候都在底部有防渗措施,不可能对地下水和渭河造成污染。”
在对马鞍桥生态矿业尾矿库实地调查中发现,7个尾矿库中均没有任何防渗措施,据相关知情人透露,几个尾矿库都是在原农田的基础上开挖而成,“开始的时候都也没有这个(环保)意识,挖坑就排放了,后来国家对环保要求严格了,责令他们整改,但是怎么整改呢,都已经成形了,总不能把尾矿都清走重新铺防渗膜吧?”
正在建设的4号尾矿库也证实这些尾矿库没有任何防渗措施,4号库的一部分库底还在平整中,而另外已经平整完成部分库底的已经放入大量的绿色水,已经平整完成还未放水的坑底底部也没有任何防渗措施。
另外,多数尾矿库都高悬于地平线上,水平面远远高于地平面,尤其在靠近普集和高凉的南侧,尾矿库库面高出地平面近10米,而库下面就是农田,尾矿库南侧不到200米的地方就是村民的房屋。除了4号库和5号库外,其他几个尾矿库的水面距离堤坝只有20多公分的距离,一旦遭遇暴雨等灾害,尾矿库垮塌,必将对整个南岸平原的农田和居民造成毁灭性灾难。
不过,周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称,马鞍桥矿业公司的尾矿库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他们能做的只有加强监管力度,避免出事,“我们监察大队每月常规检查至少4次,而且是大队长亲自负责监管,而且还有不定期的检查,我们能做的只有这些了。”
马鞍桥生态矿业有限公司
违规的尾矿库
早在上世纪末期,为了保护渭河流域的生态环境,陕西省政府制订了《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新的《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也在近期实施。这些法规明确规定,不允许渭河流域水源地建设污染项目,也不允许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渭河排污。
然而,马鞍桥矿业公司危险重重的尾矿库就建在距离渭河不到20米远的地方,虽然在实地调查中并没有发现尾矿库中有污水排入渭河的情况,但是由于这几个尾矿库大多没有像样的环保措施,其通过地下水系统等间接行为对渭河已经造成严重污染。
周至县环保局提供关于马鞍桥矿业公司环评等文件显示,马鞍桥金矿最早的环评批复文件为1994年5月5日由西安市环保局和周至县经委共同出具《西安市周至县马鞍桥金矿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评审意见》,对相关环境影响做了初步规定,并同意修改后进行报批。
这份评审意见极为简单,只是在文件提到西安市环保局和周至县经委开会共同研究,下面的落款为“技术评审组”金奇庭和司全等,仅仅是一份复印件,没有公章,没有经办人印章,甚至没有文号。
另外一份批复文件是1994年6月10日通过的关于《西安市周至县马鞍桥金矿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意见》,这份意见书和上一份意见书内容基本一致,只是“由于该项目位于西安城市饮用水黑河水源保护区内”建议,“报告书进一步明确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补充矿区生态恢复、防止废石灾害、生活污水处理方案。”落款为技术评审组的王强忠和金奇庭。
该项目的环保验收是在1999年10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表》显示,马鞍山金矿的环保工程1999年9月5日完成,每天新增废水696吨,并要求加强液氯管理和保证废水处理质量。验收人员为西安市环保局、西安市黄金公司、周至县环保局和陕西马鞍桥金矿等相关人员组成。
马鞍桥矿业最新的环保文件是于2005年关于其尾矿库的相关文件,一份周至县环保局2005年12月20日签发的《西安市周至县环保局关于陕西马鞍桥生态矿业有限公司部队农场鱼池北尾矿通过环保验收的通知》显示,鱼池北尾矿库于2005年12月19日通过周至县环保局验收。
但是令人蹊跷的是,周至县环保局提供的文件中,并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关于该尾矿库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而且,按照国家环保部当时分级审批制度规定,这些涉及重大污染的尾矿库必须由陕西省环保厅审批和验收。
另外一份文件也显得有些蹊跷,一份陕西马鞍桥生态矿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3日下发的《关于渭泉新尾矿库验收报告》的文件显示,该文件是马鞍桥矿业公司向周至县环保局申请验收的申请报告,但是周至县环保局并没有相关关于该尾矿库环评批复文件,而且按照分级审批原则,该尾矿库的环评及验收工作应该由陕西省环保厅审批。
此外,关于马鞍桥生态矿业有限公司7个尾矿库再没有任何的环评批复文件,周至县环境保护局对鱼池北和渭泉两个尾矿库的相关文件也涉嫌违法,鱼池北尾矿库只有验收报告,而无环评批复,渭泉尾矿库除了企业方面的申请报告外,既没有环评批复也没有验收报告,按照这种情形可以明确判断,马鞍桥矿业公司的7个尾矿库全部为违法建设的尾矿库。
上述知情人也称,由于马鞍桥矿业公司的尾矿库均位于渭河岸边,通过环评批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你也看了,尾矿库距离河道都不到百米,环保部门哪个当官的敢拍板通过审批?一旦出了事,谁都担不起这个责任,别说西安市环保局和周至县环保局担不起这个责,就是(陕西)省环保厅也担不起呀。”
另外,周至县环保局称马鞍桥矿业只有6座尾矿库,从2008年至今从未新建尾矿库,“现场施工的机械为向选厂装运废渣的机械,并不是新建尾矿库。”作为当地环保监管部门,周至县环保局对于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并不是督促整改,而是一味掩盖,甚至指鹿为马,监管部门的这种做法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