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临泉:网曝敛财干警施春光,已被立案调查

  记者昨日从临泉县有关部门获悉:原临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现为普通干警的施春光行贿、贪污、受贿索贿,家庭财产近千万,并长期占用当地一公司的奥迪车当私车,经众多论坛曝光后,引起市县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当地纪检监察部门针对网贴反映的问题,已立案调查。

  2012年12月14日,包括天涯论坛在内的国内众多知名论坛,爆出了一篇《奇!国家级贫困县安徽临泉干警施春光家财有近千万》的网帖,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

  网帖中发帖人“边城浪子2010”爆料称,原临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现为普通干警的施春光行贿、贪污、受贿索贿,家庭财产近千万,并长期占用当地一公司的奥迪车当私车(车牌号皖K34567),网贴爆料中将施春光所涉及的违法违纪问题归纳如下:

  一、行贿

  就行贿问题,“边城浪子2010”称:“施春光为了其职位,曾向临泉县原公安局长杨华杰等人行贿。关于向杨华杰行贿的事实,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开庭审理的杨华杰受贿、行贿案件【(2010)阜刑初字第0023号】中,已经予以认定。根据当时的庭审材料证实,施春光仅向杨华杰行贿就10多万元。”

  另外,“施还向原县委书记王政行贿10万元。王政、杨华杰都已服法,其证词、口供在卷中历历在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9条规定,施春光的行为已构成行贿罪。根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施春光的该犯罪行为依法予以追究,而施春光目前却还在上班,领取国家的俸禄,仍逍遥法外。”

  二、贪污

  说到贪污问题,“边城浪子2010”称:“施春光在担任临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期间,交警大队征地8亩多,后又从个人手中征地4亩多,其计12亩多。因其在土地使用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就把土管局的征土手续给予销毁,但是从交警大队出钱账户和群众得地款手续可以反映出来。施春光利用其职务便利把单位征得地,从西侧私自割让给鸿福花园B区(陈氏商行)参与入股,获取巨额回报,获得该小区门面房4间及车库等,可从租房合同和租金收取人的查获可得到印证。(4间门面价值300万元)”

  “后来陈氏商行与阳光房地产公司共同开发阳光家园时,施春光又以其小舅子姚刚的名义从中领取利润100万元,当时阳光房地产公司不同意姚刚领款,但陈氏商行陈立华说:陈氏商行入股资金有施春光在鸿福花园B区的分红款,他们各占一半同意姚刚领取。”

  三、受贿、索贿

  最后在受贿、索贿问题上,发帖人称:“施春光侵吞国家财产投资房地产后,又充当房地产商的中间人,从中索取不当利益”,“2007年6月份,阜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杰拍得政府土地,因无钱开发,经施春光介绍,转手倒卖给临泉县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后阳光公司以阜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进行了开发建设,对此阳光公司该表示答谢的已经表示。然而,施春光以此向阳光公司索要财物,阳光公司无奈只好每月向其妻姚敏(国家教师)和其姐施素珍工资名义从阳光公司领款,共索取现金10万多元,又索取价值60万元的奥迪车一部。”

  微评论:“春光”犯法应与庶民同罪

  在临泉采访的几天里,听到最多的是当地的老百姓对此事的议论:施春光违法乱纪已是众人皆知的事实,为何查来查去就是治不了罪?!向前任县委书记和公安局长行贿,在已经被定性的卷宗里这一事实已被认定,当事人也已经被伏法,而施春光不仅未被入刑,反而仍留在公安队伍里春光无限!由此想起古语:王子犯法应与庶民同罪,而春光犯法却可以逍遥法外,此案不仅考验着临泉公安在百姓眼中的形象,而且也考验着临泉百姓对相关部门公信力的期待。

  而来自临泉民间的一个普遍的说法是:施春光之所以在临泉多起腐败案中都能“金蝉脱壳”,除了因为其特殊的警察身份外,其在临泉县公检法系统的众多亲戚,也为其充当了“保护伞”,据了解,此次网贴引爆网民关注并引起地方纪检部门重视后,施春光到处活动,企图消除掩盖其违法乱纪的事实,并放出风声:再怎么查也奈何不了我!临泉县公安局一位了解施春光的人也透露:施春光违法乱纪的事实在临泉已是公开的秘密,但他毕竟干了警察好多年,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施春光所有暴敛的财物,均落户到姚刚(其小舅子)、施素珍(其姐)等直系亲属名下,这些人要么是工薪阶层,要么退休在家,根本不具备这些财产收入能力,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施春光为了转移财产,掩人耳目!上级纪检部门要想将其办成铁案,只有异地审查,排除阻力,千万不可走过场,临泉社会普遍评价,施春光一出马,北京、合肥跑一趟,准能将自己的事摆平,否则,王政、杨华杰案金额巨大,应早受处理!希望这次调查能查出个水落石出,只有这样才能挖出这个藏在临泉公安队伍中的败类和蛀虫!

  “十八大以后,中央高调反腐,针对网贴中反映的施春光违法违纪问题,市、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已对其立案调查,一经查实,绝不姑息,涉及到谁处理谁”,欣闻市、县相关部门已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但愿不是空穴来风,但愿此次立案调查不是只停留在调查的层面上,更但愿此次调查的结果是“春光”犯法应与庶民同罪,继而绳之以法!笔者与众多网友拭目以待的同时,也呼吁更多的媒体记者同行,一同关注追踪施春光案件的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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