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年前经租房引发的产权之争
一座典型的岭南双隅木楼,在7 7年间命运跌宕起伏。一同沉浮的,还有房屋缔造者陈冠祖孙三代的生活。1935年,陈冠在如今禅城区祖庙街道泰平街3号的土地上,建造了两层充满岭南风情的民居。如今,孙子陈锐波年逾六旬时,这座祖屋面临拆迁。令陈家愕然的是,他们被禅城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告上法庭,理由是对方认为房屋前座属于国有。
纠纷源于1958年那场席卷全国的私房改造,佛山亦卷入其中。根据当时的改造政策,政府要求城市中住房面积宽裕的家庭,将部分出租房屋交由政府经租,政府每月返还房主一定租金。《佛山市志》记载,佛山市参加1958年那场私有房屋社会主义改造的私房业主有2363户,建筑面积共449459平米。陈家祖屋的前座就是在这场社会主义私房改造中,被政府经租。
如今,经租房产权清退,仍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房主与政府争议颇大。广东省除了华侨经租房可退还外,本土市民被经租的房子产权,仍由政府把持。今年夏天,陈锐波父亲陈标病危。在老人生前最后那段日子里,拿回祖屋前座的产权是他整天念叨不停的事。可惜,产权尚未拿回,老人已抱憾辞世。
1935年泰平街三号,祖父辛苦创业建屋
一年多以来,家住禅城区祖庙街道东方广场西侧泰平街三号的陈锐波,一直在为现在栖身的房屋前座产权而四处奔走。
陈锐波是佛山本地人,1951年出生在如今看上去已经备显苍老的祖屋里。祖屋由陈锐波的爷爷陈冠一手缔造。上世纪30年代中期,抗日战争爆发前夕,祖籍南海黄岐的年轻人陈冠,怀着对城市的美好憧憬,只身一人来到佛山(现在的老城区升平路、高基街一带)。在酒楼食肆里,陈冠开始了自己艰苦的打拼。
如今,孙子陈锐波这一代已不清楚爷爷陈冠当年是如何一步步打拼的。他只是模糊记得,爷爷当时很能吃苦耐劳,头脑活络,深受老板喜爱。几年光景下来,陈冠已经积累了一笔不小的财富。渴望成为城里人的陈冠,在1935年倾其所有,从一位姓黎的人手中买下现在太平街三号(原房产证上地址,即现在泰平街二号)的地皮,然后砌墙架椽,大半年时间,一座分为前后两座、2层砖木结构的房子就拔地而起。
解放前,太平街(即现在的泰平街)一带是佛山的“金融街”,金银首饰都集中在这一片,十分繁华。坐落于此的房屋,自然也宽敞气派。事实上,陈冠建造的这座房子,在当时可以算上是豪宅了。2米高的高档石板嵌在门口两侧,威严尽显。厅堂和卧室用一道硕大的屏风门分隔开来,上面点缀着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时尚潮流的花纹。厅堂两面的墙围上,还嵌着一层薄木板,用来对付岭南回南天的潮湿。
“在那个年代,我们这座房子比广州的西关大屋也就低一个档次,只是没有花园。”陈锐波追忆当年祖上的兴旺时,嘴角浮起一丝笑意。对于陈家而言,这座房子不仅是一个居所,也是陈家对外的荣耀。
1958年私房改造运动,佛山2363户被经租
房屋的建成,让陈冠的身份从农村人转变为城里人。从此,陈家子孙后代开始在这座城市里扎根、繁衍。这座宅院见证了陈冠儿子陈标的婚礼,孙子陈锐波的诞生。
在1958年夏天,社会主义建设如火如荼。“一化三改造”的完成,使得生产资料大部分收归国有。忙于集中财力组织生产和应对抗美援朝战争,国家经济建设资金紧张,农业人口大量进城造成住房困难,于是中央开始动员有房者把更多的房屋租出去,不久后又推行经租房政策。所谓经租,就是政府对私有出租面积在规定起点以上的私有房屋,由有关部门统一出租、管理、修缮,不许房主抽回,并把一定比例的租金返还给房主。
这场声势浩大的社会主义私房改造运动,席卷了全国大多数省份多个城市。根据当时的国家政策,不同级别的城市,经租的起点略有不同,大约是在100-250平方米之间。1981年粤府“1981”79号文件中显示,广东省规定的改造起点为,大城市150平米,中等城市100平米,小城镇80平米。佛山当时属于中等城市,按照政策规定,私有房屋出租面积超过100平米的房屋,都需经租。《佛山市志》记载,经租房改造政策还规定,非住宅用房、工商业资本家及原地主出租的房屋不受起点限制一律改造。
陈锐波提供的1935年的房地产所有证显示,陈家这座双隅木楼地产面积为88平米,并未达到经租的标准。1958年,时年7岁的陈锐波刚上小学一年级,对经租政策了解尚少。他后来多次听父亲讲述自家房屋被经租的过程:居委会大妈到家里来检查卫生,发现当时他们家人口少,只有陈冠夫妇以及儿子儿媳,还有陈锐波和姐姐共6人,家中前后两座2层的居住环境显得很宽敞,就找来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于是,陈家房屋的前座就此成为经租房了,一家三代都搬到后座去了,前座和后座面积相当。
《佛山市志》记载,1958年8月开始,佛山市区对私有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参加此次改造的私房业主有2363户,建筑面积为449459平米,改造的形式一律采取国家经租,在产权证书上加盖“国家经租房产”印章,交还房主保管。房屋由国家统一管理、统一修缮和统一调配使用,不准房主抽回。《佛山市志》记载,其中还有港澳同胞215户被改造,建筑面积共38965平米。
根据经租政策,超过起点的私有房屋经政府经租后,将把一定比例的租金支付给房主。《佛山市志》记载,佛山的租金幅度一般为房屋租金的20%-40%,平均为30%.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红卫兵运动中,经租房租金发放一度中断。
陈锐波说,他们家从一开始就没有拿到过政府返还的租金,拿了租金多大比例就根本无从谈起。“你知道,1958年那时候,一个运动接着一个运动,把大家都搞得很害怕,根本不敢不经租,也不敢伸手要租金。”陈锐波揣测家中房屋经租时祖父和父母的心情。
1984年“业主”变租客,每月要交租
房子前座被经租后,搬进来完全陌生的3户人家,前座一层住着一户粮食局职工家庭,二层住着两户房管所职工家庭。自此,陈家不得不跟过去独门独院的生活挥手作别,和其他3个家庭同住一个屋檐下。在同一个大门里,生活着4户人家,在经租房政策的魔法棒下,岭南民居忽然之间变成北京四合院。
被经租初期,除了前座增加了三户人家,房子里除了比以往喧闹些以外,陈家的生活并未受到太大影响。但是随着陈锐波4个弟妹相继出生,陈家的孩子数量增加到7个。孩子们一天天长大,以往宽敞的居住空间顿时变得局促起来。上世纪70年代,陈锐波到20岁的年纪,还不得不跟几个兄弟挤在同一张床上。迫于家中居住空间有限,两个姐姐常年住在工厂里,好腾出空间给弟弟妹妹住。
在此之前的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房子的产权证也被红卫兵收走,一家人陷入一片悲戚中,却又不敢说话,只能默默忍受着。直到1978年,房屋的缔造者陈冠辞世,房产证仍在政府手中,上世纪80年代初才发还给陈家。
陈锐波兄弟姐妹都记得,爷爷辞世时,房屋成为他的一块心病。这座房子是老人家年轻时辛辛苦苦置下的家业,耗费了他太多心血。如今,前座却不属于自己家了,老人在遗憾中离世。
6年后的1984年,陈家迎来了好消息。住在前座一楼的粮食局职工,因单位职工宿舍建成搬离,住房局促的陈家赶忙到房产局,试图要回自己房产。令陈锐波惊讶的是,不知从何时起,房屋已经不再属于陈家,而成为政府掌控的直管公房。
陈锐波记得自己当时到房管部门时的情景:“那是经租房,已经不是你的了。”工作人员说道,陈锐波再问,就是“没政策”了。不过,陈家以陈锐波结婚为由,提出住房申请,房管部门同意了,陈锐波便跟新娘住进前座1楼的房间,二楼仍由另外两家人住着。根据经租政策,租户需要向房管部门交租,1984年,陈锐波开始每月交租3.7元。曾经的房屋业主继承人,现在变成了租户,还要交钱给政府。
2004年,佛山市房地产管理局要求租户与政府签订房地产租赁契约,租金上涨到24元每个月。此后一直到2010年,陈锐波一直都向佛山市房地产管理局缴纳租金。
2012年房要拆了,讨不回产权,老人郁郁而终
如今,陈锐波回忆当时的心思:拿不到房屋产权,至少先拿回了使用权。他相信会有政策落实解决他们的问题的一天。但是,如今的他显然已经等不及了。
2011年底,原佛山名镇动迁办工作人员开始跟陈家谈判,商讨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多年以来一直搁置的房屋产权纠纷,到这时已无法再搁置,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按照拆迁办的方案,整个前座两层是经租房,89.65㎡产权属于国家,陈家私人产权的房屋面积只有后座两层75 .78㎡。而陈家认为,前座被用作经租的房屋产权也属于自己家。关于拆迁,动迁办跟陈家谈了多次,但在这个核心问题上,双方的意见完全相左。
2012年5月29日,升平房管所一纸通知贴在陈家门口。通知上写道,按照升平片区(原佛山名镇)改造,陈家直管公房(经租房属于直管公房的一种类型)将于6月2日拆房。由于陈家在另外一处有私产房,要求在6月1日前搬离房屋并到房管所办理退房手续。
这时,房屋缔造者陈冠的儿子,陈锐波的父亲陈标已到耄耋之年,身体状况大不如前。老人家看到这份通知,很是气愤,情绪自此变得很糟糕,每天唉声叹气,还经常骂人。这份通知严重扰乱了老人的生活。夜里,整家人都入睡时,就会听到老人家在二楼踱步的声响。糟糕的情绪也影响到老人家的进食,以往每天都吃一碗多米饭的陈标,此后半小碗都吃不完。
心里焦虑的陈标,此后不断催促陈锐波几兄弟去房管局,让他们要回前座的产权。陈锐波兄弟去了房产局多次,均被告知经租房产权属于国家,目前尚未有归还原房主的国家政策。
6月14日,心情阴郁的陈标去南堤市场散步时,坐在凳子上呼吸暂停。7月2日,陈标经抢救无效死亡。陈家一片悲痛。由于陈标呼吸停止后,再也没有醒来过,没有留下遗言的机会。但陈家人心里都明白,老人家的遗愿是什么。
7月19日,陈标辞世后第18天,按照佛山习俗,正是“三七”的日子,家中仍在办丧事。清晨6时许,几十名拆迁工人趁陈家屋中无人,开始在前座楼顶施工。10多分钟后,前座楼顶已被掏出大屏幕电视那么大的窟窿,陈锐波和几个兄弟赶紧赶回家中。兄弟们拿着菜刀才将一群施工者赶走。“幸亏发现得早,要不然连灵堂都毁了。”陈锐波愤愤不平。
就陈家丧事未尽便拆房一事,禅城区祖庙街道宣传部门作出回应。祖庙方面认为,施工的前座属于直管公房,产权属于国家,陈锐波只是租户。该负责人称,此次动工并非要拆除陈家房屋的前座,而是拆除隔壁七天酒店搭建的防护设施。6天后,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将陈锐波告上法庭。
在起诉理由中,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如此写道:2004年3月,佛山市房地产管理局与陈锐波签订《房地产租赁契约》,合同规定,佛山市房地产管理局将禅城区泰平街2号直管公房出租给陈锐波作住宅使用,每月租金26.15元。经查,被告名下已拥有一套房产,故不符合承租直管公房的条件,要求陈锐波搬出前座并办理退房手续。一审,陈锐波败诉。陈锐波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判决,对此案件不予受理。
2012年11月的一个午后,拆迁队正在拆除陈家隔壁的七天酒店。铁锤、机械的声音轰鸣,不时传来墙体垮塌的声音,随后就有尘土飞扬到一墙之隔的陈家厅堂。隔壁拆迁的断壁残垣,将陈家后座的房顶又砸出一个大窟窿。眼看着周围的房子越来越少,陈锐波的担忧越来越迫切。
“不是一直是国家替我们经租的吗?怎么一下子变成国有财产了?为什么从来没有人和我们说过?就算是赎买也得让当事人知道吧,也得办个手续吧?”在这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陈锐波站在自己的祖屋厅堂里,看着眼前墙壁上挂着的祖父和父亲的遗像,在尘土飞扬的空气中,语气激烈地抛出一个又一个疑问。空荡荡的祖屋中,没有回声,只有旁边拆迁工地上传来的墙壁轰然坍塌的声响。
陈家经租房半世纪产权纠葛
1、1935年陈冠在太平街三号买下地皮,大半年时间建起一个前后两座的双层砖木房屋。
2、1958年,社会主义私房改造,陈家宅院前座上下两层成为经租房,3户不相识的家庭住进陈家。
3、1966年,陈家宅院的房产证被红卫兵收走。
4、1978年,陈冠辞世,前座经租房的房产证仍在政府手中,上世纪80年代中期归还。
5、1984年,一户租户搬走,孙子陈锐波以结婚为由,住进前座经租房一楼,每月向政府交3.7元租金,租金一直交到2010年。
6、2011年底,佛山名镇项目推进过程中,陈家房屋面临拆迁,政府认为前座经租房产权属国有,双方陷入僵局。
7、2012年6月,陈锐波被禅城区住建局告上法庭。7月,陈锐波父亲陈标辞世,死前一直催促子孙要回经租房的产权。目前,二审法院对此案件不予受理。
[声音]
“不是一直是国家替我们经租的吗?怎么一下子变成国有财产了?”———陈锐波
“从1958年国家对城市私有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来,对于纳入国家经租的房屋,除私改前已具备华侨、港澳同胞身份的业主的经租房符合政策可退还房屋外,对于其他经租房屋的处理,到目前为止,国家没有新的政策规定。”———禅城区国土城建与水务局
[链接]
什么是经租房?
在1958年前后,中国城市中的一些私有房产由政府统一经营出租,收取房租,于是就称这类房产为经租房。按当时的做法,把城市里的私有房产分为自住房和出租房,超过一定面积的,即由政府经租。政府房管部门负责经租房的经营,如管理、收租、修缮等,并把租金的百分之二十到四十发给经租房的业主。这种做法延续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就不再发租金给经租房主。经租房主从来没有办理过这些房屋产权的转移出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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