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城市绿色照明规划 节能灯迎来市场机遇

提要:《纲要》要求,消灭城市无灯区,让大小街巷都亮起来,但严禁景观照明工程亮度能耗超标和使用霓虹灯、高压汞灯这样的高耗能灯。城市道路照明质量达标率要不小于85%,景观照明质量达标率不小于80%;新建道路照明节能评价达标率达到100%,到2015年底既有道路照明节能评价达标率不小于75%。

    来源:河北青年报

  没有路灯,不方便;路灯太亮,又浪费资源。近日,《河北省“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下称《纲要》)出炉,对“十二五”期间我省的景观照明“开刀”。《纲要》要求,消灭城市无灯区,让大小街巷都亮起来,但严禁景观照明工程亮度能耗超标和使用霓虹灯、高压汞灯这样的高耗能灯。

  主干道亮灯率要达到98%

  《纲要》规定,城市道路装灯率要达到100%,消灭无灯区;主干道的亮灯率达到98%,次干道、支路的亮灯率达到96%;道路照明设施的完好率达到95%,景观照明设施的完好率达到90%。

  此外,城市道路照明质量达标率要不小于85%,景观照明质量达标率不小于80%;新建道路照明节能评价达标率达到100%,到2015年底既有道路照明节能评价达标率不小于75%。

  对此,河北省照明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建道路必须都尽快装上路灯,有些老旧道路、小街巷没有装灯的,要陆续安装,消灭无灯区。

  景观照明严禁“亮过头”

  《纲要》规定,城市新建、改建照明设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以保证照明质量为前提,积极采用各种节能技术措施,优先选用国家和本省推广使用的高效照明节能产品,对现有不符合国家规定能效标准的照明设施,要分期进行节能改造。

  此外,要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等景观照明能耗,严禁建设亮度、能耗超标的景观照明工程;加快淘汰高耗低效照明产品,禁止在道路照明中使用多光源无控光器的低效灯具,严禁在景观照明中使用强力探照灯和大功率泛光灯等产品。

  城市照明实现集中控制

  《纲要》规定,设区市2012年年底前要完成城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建设或升级改造,城市道路照明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景观照明集中控制覆盖率达到85%以上,2013年要达到95%以上;县级市在2013年年底前要全部建成城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2014年集中控制覆盖率达到75%以上,2015年集中控制覆盖率达到85%以上。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照明集中控制是说城市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要实现集中控制统一管理,而且集中控制系统要具备先进可靠的节能控制技术、集中控制和分时控制模式,这样才能达到节能和控制的目的。

  “新建、改建照明设施必须安装与城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相匹配的控制系统,避免造成重复投资;对已有控制系统不能满足控制技术要求的,要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完善集中控制系统功能,逐步实现城市照明集中控制全覆盖。”

  追访

  高耗能灯今后要全部淘汰

  河北省照明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景观照明工程的能耗标准是国家明确规定的,比如一座建筑物的楼面亮化,其亮度和色彩的设计功率按照单位面积计算是有标准的,超过这个标准就算超标了。

  那么,哪些照明设施是不合格的呢?该负责人说,比如霓虹灯、高压汞灯这样的高耗能灯今后就要全部淘汰。“现在各城市照明中都有高耗能灯,今后是不允许安装使用的,对于已经存在的高耗能灯要进行整改,换成低耗能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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