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PM2.5数据 汽车尾气为空气污染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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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是第41个世界环境日,近日,海南省海口市对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从今年6月5日起,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海口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发布PM2.5的监测结果。今年1月1日至今,海口市PM2.5达一级标准天数为154天。记者从通报会上还得知,40余万辆汽车排放的尾气成为影响海口市空气质量的主要“祸首”。

  海口有5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9月投入试运行

  目前,海口市共有5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分别为:秀英海南医院、龙华路环保局宿舍、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和东寨港。

  2012年2月,国家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要求省会城市在2012 年12 月底前,按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海口市提前准备,在5个国控点位自动监测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3个指标基础上,于去年11月完成了一氧化碳(CO)、臭氧(O3)2个新增指标监测设备安装和调试,同时,还完成了龙昆南路东侧的海南师范大学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细颗粒物(PM2.5)设备安装和调试,开展了监测工作,其余4个子站的PM2.5监测设备正在政府采购,计划今年9月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并投入试运行。海口市计划在工业园区、主要旅游区等重要区域再建设3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

  PM2.5达一级标准天数占监测天数99%

  截至6月4日,今年海口市五个国控监测点共获得156天监测数据,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日均值全部达到一级标准;臭氧的日最大8小时均值全部达到一级标准;PM10日均值无超二级标准的天数;海南师范大学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PM2.5日均值达到一级标准的天数为154天,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天,没有超二级标准的天数。6月4日,海口市PM2.5日均值为6微克/立方米,一级标准限值为35微克/立方米。

  汽车尾气对颗粒物的“贡献率”达到三成

  40余万辆汽车排放的尾气成为影响海口市空气质量的主要“祸首”。 据市环保部门监测,汽车尾气对颗粒物的“贡献率”达到三成。

  “十一五”以来,海口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加大新能源环保汽车的投放工作,全市66.8%的公交车已经换成了新能源汽车,而出租车则达到了99.5%。

  同时,落实《海口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体系。一是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加强机动车排气监测监管,实施机动车区域限行管理;二是加快淘汰高排放车辆,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三是加快新能源环保公交车的更新工作,提前报废旧柴油公交车,斩断公交车"黑尾巴"。

  名词解释: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组分,但它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相比,PM2.5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2012年2月,国务院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PM2.5监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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