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量“毒地”被开发为住宅用地
近年来,国内有不少“毒地”被开发为住宅用地,甚至成为昂贵的“地王”,仅是农药厂污染的场地就占据相当高的比例,但被处理和正在处理的屈指可数。
挖出来的土很呛人
进入5月,北京东五环外朝阳区管庄乡“康泉新城”二期工程工地上,挖掘机轰鸣作响,尘土飞扬。从深坑中挖出的土一度被直接堆放在工地上,散发出难闻气味。
这块场地为铁道部所属防腐枕木厂原址,七八年前该厂迁走。2011年1月,该地块从市政用地调整为经济适用房用地,给各部委公务员建设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26.19万平方米。
枕木防腐厂在此生产30余年,其间需大量使用防腐蚀、抗老化的化学品,多种有机污染物经年不息地渗入地表土、深层土、地下水,直至更深、更远处。
记者获得的一份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所的调查报告显示,该地土壤中的污染物超标严重,主要为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多环芳烃”,具有较强的致癌性和致突变性。这一场地0-7米深度污染最严重,到达12米深度时,污染物仍然超标。
城市“毒地”涌现
“康泉新城”被污染的土方量在业内人士看来并不惊人,比其面积更大、修复更难的地块不胜枚举。
2001年,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大批污染型企业外迁。尤其是2008年,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各地淘汰高污染化工企业,企业搬迁风生水起,污染场地大面积暴露。据不完全统计,至2008年,江苏、辽宁、广州、重庆等地污染企业搬迁数千家,置换约2万余公顷工业用地。其中重庆2004年至2012年集中搬迁了137家污染企业,而这些企业原址基本都位于黄金地段;江苏连续3年陆续搬迁4000余家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留下了大量污染情况不明的场地。
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梦舫指出,国内不少“毒地”未经任何修复处理,就直接用于开发。
居民可能慢性中毒
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全国发生过多起由于场地污染而致急性中毒事件。随着土地开发加速,类似事件呈上升趋势。
2004年4月28日,北京市南三环宋家庄地铁建设工地,3名工人在地下作业时中毒,被送至医院。出事地点是一家农药厂的原址,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该厂被北京红狮涂料厂合并。
2006年7月,位于江苏苏州市南环路附近郭巷的一化工企业搬迁后,留下20亩污染土地,6名筑路工人挖土翻起有毒土壤时昏迷。
参与北京化工二厂地块调查采样的一名污染修复人员描述,当时毒气从直径50毫米的采样管不断外冒,用打火机即可将其点燃,足见污染物浓度之高。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说,“长期居住在污染土地的居民将可能慢性中毒,病情可能在五年、十年甚至几十年后才会显现。”
(据《财经》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