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陕北扶贫移民搬迁工作考核办法

  5月26日,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近日,陕北扶贫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出台《陕北扶贫移民搬迁工作考核办法(暂行)》。

  据了解,本考核办法依据省政府印发的《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15年)》、《陕北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20年)》和《陕北移民搬迁安置若干政策规定》及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移民搬迁年度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的范围是,延安、榆林两市及所辖25县(区)的扶贫移民搬迁工作。

  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制,省上考核两市,两市考核所辖各县(区)。省上的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市级工作考核内容占20分,每市随机抽查的3个县(区)考核内容占80分,并实行工作绩效加减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访农户的方法综合评定。考核结果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将为省委、省政府对有关市县(区)年度考核工作提供依据。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将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考评为不合格等次的,要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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