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2011年保障房建设超额完成 年底实现入住1500套内

  新浪乐居讯 据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信息显示:截止10月25日,全市已完成新开工廉租住房1022套、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12344套(间)、新增经济适用住房1236套、新建限价商品房3389套、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完成56.5万平方米和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902户,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2.2%、102.87%、123.6%、113.0%、113%和119.9%,已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具体执行情况可参见http://www.resky.cn/jsihs/projectpublish/Areas.aspx?a=320400000000

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小编第一时间向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确认了此消息,中心工作人员还告诉小编到今年年底保障房项目将实现入驻1300-1500套,所有房源将优先配租廉租房项目,所剩房源分配给公租房,而经济适用房则采用货币补贴的形式,市民可以在市场上购买到该类型的房源。各类房源具体申请办法可参见http://www.czfgj.gov.cn/

    截至2011年6月30日,常州市区约2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了相应的住房保障,占中心城区家庭总户数的7%。其中,7600多户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实物配租或租金减免, 近1.2万户家庭享受了经济适用住房实物安置、8万元或10万元货币补贴,500多户“夹心层”家庭享受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另外,还有 6万余名外来务工人员和部分新就业大学生入住集体公寓式的公共租赁住房。

    常州已初步形成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较为完整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今年,常州再次降低保障门槛,扩大保障范围。把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城镇中等以下收入家庭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这将使更多的困难家庭获得住房保障。

  知识点普及:

  廉租住房由公共财政出资建设,以低廉的租金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公共租赁住房由公共财政投资或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租赁关系稳定,租金略低于市场租金。

  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由企业投资建设,面向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购买后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考虑折旧等因素回购;购买后满5年,可以转让,但要按规定交纳增值收益(具体由地方规定),并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则由城市和国有工矿(含煤矿)、林区棚户区改造由政府适当补助,企业和个人也出部分资金进行建设。垦区危房改造由政府适当补助,个人出资建设。

  限价商品住房政策在房价较高的城市实行,面向中低收入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建筑面积一般在90平方米以内。具体细则由各有关城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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