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建住宅两年内不能暂停供暖

  从今往后,新建住宅建筑两年之内将不能办理暂停供热!昨日上午,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就新出炉的《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记者了解到,该条例将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今年供暖期,供暖企业将以新的方式测量用热户家中的温度是否达到18°C标准,如未达标,居民可走四步维权。

  暖气不热今后将有人管

  相信不少市民在往年的供暖期中都曾遇到过暖气不热时,开发商与供暖企业因维修管线而产生的"踢皮球"现象。今年11月以后,这种现象将不复存在。

  新《条例》中规定,在建筑工程保修期内,建筑物的供热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与维修。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供热单位对在保修期内的供热设施进行管理与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在建筑工程保修期外,居民住宅楼外的供热设施和楼内的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管理与维修。已经分户供热的住宅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未经分户供热的住宅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供暖期间因发生设备事故而停止供热的,一般事故,供热单位应当在6小时之内抢修完毕,较大事故,抢修时限为24小时内,重大事故,抢修时限为72小时内。供热设施系统维修、养护的责任单位应按技术标准和规范定期对供热设施系统进行检查、维修、更新和改造,并在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年度检修。

  室温不达标分四步维权

  说起冬季供暖,最让咱老百姓关注的自然是室内温度是否如期达到18°C,对此,沈阳市供热办公室主任侯冰告诉记者,今年冬季供暖期,如果市民家中温度没有达标,将可分四步维权。“新的供热管理条例出台后,我们将会在11月1日前制定出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力争把供热方面的投诉降到最低。”“由于采暖费是由供热企业来收取的,因此前几年我们冬季供暖期的测温工作都是由供热企业来做的,今冬供暖期开始后,我们可能会继续这一做法,如果供热企业与居民之间没有协调好,各个区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出面协调下一步的解决办法,如果依然没有达到要求,市一级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帮助协调解决,如果再没有达到要求,我们会请第三方权威测温机构来测温,并出具室温未达18°C的证明,接着走司法程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侯冰告诉记者,其实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原因有很多,未必是供热管线的问题,像房屋老旧、保温性能不好或是用户经常开窗通风,都会让室内温度降下来。测温工作之所以让供暖企业来做,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增强供热企业的服务意识,有了层层把关的服务意识,相信今年冬天市民们一定能享受到优质的供暖服务。

  关于此前曾出现的“测温退费”问题,新《条例》中规定,对于未按照规定的供热时间供热或者供热温度达不到标准的,供热单位应当给予用热户赔偿。至于赔偿的数额和方法,将由市供热用热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目前尚未出台实施细则。“我们会在11月1日起继续实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它将用于出现用热户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违规收费、设施故障率超标以及无故停供等情况时赔偿用热户的损失,它不同于‘测温退费’时供热单位给予用热户的赔偿。

  今年采暖价格可能28元/平

  新《条例》中规定,新建住宅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将由建设单位承担采暖费,已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买受人承担采暖费。当问及新建住宅保修期有多长时间时,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按国家的建设部门的管理规定应该是两年。也就是说,新建住宅房屋在两年之内是不能办理暂停供热的。

  据了解,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既有建筑室内采暖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的用热户,可以申请暂停供热,办理此项业务的用热户应在当年10月15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新《条例》中还规定,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承担其职工的住宅采暖费。对供热单位以书面形式催交当年采暖费后仍不按时交纳的,供热单位可以对其在30日内采取限供和缓供的措施,逾期仍不交纳的已经分户供热的用热户,将会被停供。

  对于大多数市民都非常关心的采暖费价格问题,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采暖费价格以及与供热用热有关的各类收费标准,都是由市物价部门依据社会平均供热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相关因素依法确定的,预计今年的价格也会在每平方米28元左右。

  擅自停供最高罚10万元

  新《条例》中还对供热与用热的责任与义务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如供热单位擅自停热,不按规定供热或不及时抢修,影响了用户的经营和生活,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被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情节严重,市供热管理机构还将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为了倡导低碳生活、节能减排,新《条例》中还特别提到了推广先进供热节能环保技术、推进供热计量、提高供热技术和管理水平。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以目前的状况来看,热计量表还没有达到电表和水表那样的技术水平。“热计量表暂时还无法衡量室温是否达标,破解这种技术问题依然是供暖行业下一步工作要努力的方向之一。”

  随后记者了解到,用热户擅自改动室内采暖设施;安装放水阀、循环泵;擅自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计量器具等;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或蒸汽;阻碍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和其他影响供热系统正常运行和其他用热户用热质量的行为,将由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将被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本报记者 李冰 实习生 韩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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