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深圳、武汉相继发布房地产收紧新政,预示着楼市调控新一轮风暴袭来。11 月 18 日,南昌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南昌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楼市调控政策再次升级。
??限购范围不变
??《通知》称,按照《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洪府厅发〔2016〕108 号)要求,继续严格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
??原政策: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等区域(即:北至以志敏大道、梅林大街、港口大道、丰和北大道、英雄大桥、富大有路为界,西至以昌西大道、沿黄家湖路的乌沙河支流、枫生快速路为界,南至以祥云大道、生米大桥、昌南大道为界,东至以艾溪湖西路、艾溪湖南路、昌东大道为界)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 1 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 1 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新政:继续严格实行。
??限贷政策扩大到全市范围内
??根据此次新政,南昌市将限贷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了全市范围内。《通知》称,在全市范围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洪府厅发〔2016〕108 号)要求,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南昌市房管局开发处处长黄斌表示,此前,《若干意见》没有明确限贷政策的范围。各银行仅在限购区域内执行了限贷政策,而在限购区域之外,有的银行根据自身风险管控情况,没有完全按照政策执行。而此次下发的《通知》则明确了将限贷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范围,包括各县区、开发区、新区。
??原政策:首次购买住房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 30%;拥有 1 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拥有 1 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无房但有 1 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 40%;拥有两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 50%。暂停向拥有 2 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拥有 1 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新政:扩大到了全市范围内。
??确保南昌房价保持在今年 10 月价格水平
??南昌市还将督促开发企业严格实行上市预报制度,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严厉查处哄抬房价、不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行为。
??同时,成立南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南昌市房地产市场规划、土地供应、相关政策措施和组织推进等工作,形成房地产市场统一的管理和调控长效机制。南昌市房管局房地产的信息平台。
??《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委有关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通知要求,确保南昌市住房价格保持 2016 年 10 月价格水平,进一步促进南昌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相关调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未达到调控要求的单位,要予以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