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城开业在即仍一片狼藉 如期交楼是疑问

提要:临近开业日,商铺工地仍是一片狼藉?21日中午11时,百多名业主聚集在万城小商品批发零售中心前要求退款。而开发商则称,在购买商铺时,业主们已经签订返租协议,在返租期内,业主对商铺的经营、管理、收益均没有处分权。

  临近开业日,商铺工地仍是一片狼藉?21日中午11时,百多名业主聚集在万城小商品批发零售中心前要求退款。而开发商则称,在购买商铺时,业主们已经签订返租协议,在返租期内,业主对商铺的经营、管理、收益均没有处分权。

  现场 众多商铺购买者到场

  情绪激动要求“退款”

  万城小商品批发零售中心位于海珠区南泰路与江燕路交汇处,于2010年年底开售。11时许,记者赶到现场,万城批发零售中心外早已聚集了众多商铺购买者,他们情绪激动,连连声讨“还我款项”。

  记者在现场看到,离开业不到十天,商铺内部仍未装修,外墙、门面上只是稍微贴上一些海报和招商广告。当地凤阳街办事处工作人员和警察正在现场维护秩序。据商铺购买者谢女士介绍,他们这100多名业主事先与开发商涂国钧、万城商品经营管理公司负责人商谈好早上8点半来到现场,给个交代,但是开发商和合同签订者涂国钧迟迟未露面,也没有给予正面的答复。

  据了解,该批发中心的大业主委托广州市万城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城)向社会发售,并约定10月1日办理交楼、过户等手续。而当日前来维权的小业主们也与其签订购房合同及返租协议,约定将购得的商铺返租给对方经营至2014年。

  商铺购买者之一黄先生介绍,早在2011年元旦,他就向万城购买了南泰商铺一楼的8个档口,交付了50%的款项,累计400多万元。“在签订合同时才出示业主是涂国钧,涂国钧委托市万城销售,购买的时候,涂国钧对我们说2011年10月1日办理交楼手续和开业经营,业主以3年时间返租给万城经营,租金在购房款里一次返还。”

  大多业主今次维权的直接导火线是,日前,涂国钧出公文通知购买人于2011年9月17日至2011年9月20日,前往广州市海珠区万城小商品交易中心销售现场办理委托过户公正手续,办理银行放款按揭。而众多商铺购买者发现,现场仍然是烂工地一片。黄先生质疑:没有房管局测绘所的实地测量,房产证如何办出?商铺如何过户?如何找银行放款按揭?

  围聚于此的不仅是南泰商铺的购买者,还有同一间公司的商铺购买者,胡小姐买的商铺位于白云区机场路万城四季广场,她说,之前在万城四季广场购买的商铺原应今年5月1日交付,但是事隔五月仍未交付。

  原委 合同签订有两层关系

  造成购买者产生误会

  随后,在凤阳街街道办工作人员的协调下,百名商铺购买者来到附近海珠区城管分局的会议室等候涂国钧见面解释情况。下午1时40分,涂国钧、律师等人终于来到众多业主面前。涂国钧解释,万城四季广场商铺原定于今年5月1日交付,由于亚运停止工期,而导致迟迟未能交付。而针对南泰商铺,涂国钧一再推脱未给出解释。

  涂国钧律师陈启荣表示,商铺购买者与涂国钧、涂国钧委托的万城所签订的合同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层是合同买卖关系、一层是租赁关系。涂先生把店铺卖给广大的小业主,那么他们之间是商铺的买卖关系,业主把钱交给涂先生,他获得商铺的产权,产权正在办理过户手续,各个业主已经办到小产权,商铺产权分割已经出来,已经可以办理过户,商铺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非常清晰。而根据合同规定,对于租赁关系,当时购买者统一把商铺返租给涂先生,涂先生一次性把三年的租金给付业主,对商铺的经营、管理、收益均没有处分权。根据合同第七条规定,2011年10月1日商铺使用权交接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人办理该商铺使用权的交接手续。

  律师看法:如期交楼是关键

  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知名律师谭国戬表示,涂国钧能否在约定期限内交楼是关键。“只要在当天涂先生能依足合同约定条件,与买方办理好产权交接手续,无需理会小业主的要求;反之,当天未能交收,则要依约承担责任。而返租协议的前提是,小业主顺利取得产权。如果届时仍未能办妥产权交收,万城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不能以返租期内业主不得干涉经营管理为由,对业主进行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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