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多部门合力 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海南省委群众工作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信访局、省消费者委员会日前联合发文,要求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省委群工部、省工商局、省信访局和省消费者委员要求,各级群工、信访、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委员会(协会)要把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好、抓实,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努力净化消费环境。通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拓宽消费者诉求表达渠道,科学分析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产生原因,研究完善消费纠纷调处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切实减少消费纠纷引发的上访事项,把因消费者权益受损害而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记者从海南省工商局了解到,全省各级群工、信访、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委员会(协会)将通过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八进”建设,讲解法律法规适用条文,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消费者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提高自我维权能力。各级工商部门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渠道和主力军作用,实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全省统一受理,市县分级处理,实行24小时人工值班值勤,三种语言受理投诉。承诺做到件件投诉有回音、事事处理有着落,实现市区执法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乡村和郊区60分钟内到达现场,确保服务到位。进一步加强12315消费维权执法网络体系建设,更新12315地理信息系统,提高投诉和分流及出勤跟踪效率。
省委群工部常务副部长陈军表示,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信访部门将及时受理、及时交办、及时反馈,工商和有关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和处置力度,限时办理、限时报告,确保此类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激化。对于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工商等有关部门将严肃查处,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将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为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全省各级群工、信访、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委员会(协会)将主动与物价、质监、药监、文化稽查、房管等部门联动,加大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增强合力,不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层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