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通报强拆案件 补偿不合理是关键

http://news.dichan.sina.com.cn第一财经日报作者:言木2011/8/31 23:47:30

  曾被寄予厚望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今年年初实施后,各地仍有强拆致死事件的发生。昨天,新华社发布了四部委对上半年11件强拆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5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其中涉及副省级官员1人。

  此次查处的11起强拆案件均有人员伤亡。其中,属于违法违规强拆致人伤亡的6起,属于依法依规组织拆迁但由于现场处置不当等原因发生人员伤亡的5起。

  四部委还通报了发生在长春和盘锦的两起强拆案件。

  从通报来看,造成强拆发生的主要原因仍然是补偿不合理。

  长春强拆案相关人士曾在天涯等论坛发帖叙述,他们拒绝与国信集团(科信公司的母公司)签署拆迁协议的原因是补偿过低,仅每平方米3920元,2010年底长春市房屋均价已过6000元。此次四部委的通报中,也明确指出开发公司未与被拆迁方居民达成补偿安置协议。

  盘锦案中,兴隆台区拆迁办只与被拆迁方即圣潮足道馆所在4层小楼的房屋产权所有人魏军签订补偿装修款协议,未与承租人签订补偿协议,最终导致承租人挥刀砍伤两人。

  在被俗称为新拆迁条例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做出了多种努力来促进补偿的公平合理,如规定补偿不得低于市场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房产价格等,但仍然难以完全规避补偿价不合理的局面。

  而在新拆迁条例调整范围之外的农村,情况则更为严重。中国社科院今年2月发布的《法治蓝皮书》称,大量的违法征地是当前农民面临的最大威胁,60%经历了征地的村庄,农民对补偿都不满意,69.7%不满意的原因来自于补偿太低。

  农村土地的征收需由《土地管理法》来调整。今年4月,国土部党组成员甘藏春透露,《土地管理法》修订已启动,补偿同样是最受关注的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在《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中,征收补偿方面是否充分考虑了各方的利益诉求,发展的成果是否得到公平分配,将影响该法修订后所能起到的实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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