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施行之后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再降门槛 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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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施行之后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再降门槛

提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惠及老百姓的“民生工程”。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惠及老百姓的“民生工程”。我县于2019年5月启动该项工作,到目前已有望园居1幢、金马公寓1幢八单元、万盛家园3幢一单元等15台电梯完成加装并交付使用。

  由于诉求不一致,电梯加装工作在推行过程中依然碰到不少阻碍,尤其是高层住户与底层住户对加装工作的意见不统一,导致多层住宅小区业主要求加装电梯与反对加装电梯的矛盾较为突出。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结合“服务老龄社会,鼓励加装电梯”方针和宗旨,科学厘清电梯加装的法律关系,对申请加装电梯继续放低“门槛”,将摆脱电梯加装的现实困境,妥善处理住户的相邻关系。

  《民法典》规定,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申请加装电梯。“业主意见不统一”,将不再成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障碍。

  以新昌为例,我县加装电梯原规定需“申请主体全体业主书面同意”,随后下调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今年开始只要满足《民法典》规定,即可对加装电梯工程予以报建和推进实施。如一幢拥有一个单元12户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1200平米的6层既有住宅,假定每一住户面积相同,则相关程序和条件为:一、需通知12户业主参与表决;二、需8户(含)以上住户进行表决;三、如参与表决的为8户,则其中6户(含)以上同意即符合要求,满足法定比例。也就是说,加装电梯不再需要全体业主同意,12户住户中的8户参与表决,6户同意就可申请施行加装,底层住户无“一票否决权”。

  从2021年开始,县建设局质量安全管理中心还将在加装电梯施工期间,对基坑基础施工质量开展检查,对不按图施工、施工质量存在问题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或停止施工,有效保障加装过程和加装电梯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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