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简化企业债审批流程 鼓励企业发债融资

提要:国家发改委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化方向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放松了企业债的审批流程,企业债的发行节奏有望加快。文件称,地方企业直接向省发改委提交企业债申报材料,省发改委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转报。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国家发改委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化方向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文件显示,发改委放松了企业债的审批流程,企业债的发行节奏有望加快。

  文件称,地方企业直接向省发改委提交企业债申报材料,省发改委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转报。申报时不再要求提供省发改委的部分预审意见,要求发行人提供和债券、偿债有直接关联的证明材料。

  在相关申报材料审核过程中,发改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完备性、合规性进行评估,并规定债权从省发改委转报至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时间,应当限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情况不超过60个工作日),其中第三方技术评估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据悉,以上措施简化了申报程序,精简申报材料,提高了审核效率。

  另一方面,分类管理审核环节,鼓励信用优良企业发债融资。即满足三个条件的企业债可以豁免复审环节,经过第三方机构对信披完备性、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进行审核后,可由发改委直接核准。

  可实现豁免复审环节的三个条件分别包括“主体或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债券”、“由资信状况良好的担保公司(指担保公司主体评级不低于AA+及以上)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保证担保的债券”和“使用有效资产进行抵、质押,且债项级别在AA+以上债券”。

  意见还指出,创新品种债权包括“债贷组合”、城市停车场建设、地下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养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和可持续债券。

新浪地产

网友观点

我要说两句

person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