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探索实施积分落户 应届本科生落户将不受限制

  从30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传出消息,我省将出台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其中,济南、青岛两市将全面放开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落户限制。同时,在两市探索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科学制定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口阶梯式落户通道和差别化落户标准。

  截至2013年底,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5%、居全国第14位,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2.97%、居全国第10位。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相差10.8个百分点,表明还有相当数量居住生活在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处于“半市民化”状态。根据此次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我省将进一步调整完善户口迁移制度,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含济南、青岛所辖县、市)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济南、青岛两市的实际情况,我省将在两市全面放开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落户限制,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技术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同时,在两市探索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科学制定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口阶梯式落户通道和差别化落户标准。此外,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将在完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适时开展试点探索,实现有序推进。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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