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开中介 电商与经纪人结算佣金
房产电商与中介机构的矛盾一触即发,“战火”蔓延至广州的房地产市场。记者20日了解到,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日前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中介人员执业行为的郑重提示。其中指出,近期,该协会接到部分中介机构反映:广州市某些从事一手商品房销售的电商机构采用与经纪人直接联络并直接结算中介服务费的方式,诱导经纪人绕开所执业的中介机构直接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协助其销售一手商品房的情况,此类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据了解,房产中介与搜房网之间收费等矛盾由来已久,今年5月,双方矛盾终于爆发。5月28日,占据杭州二手房市场逾80%市场份额的9家房产经纪公司以联盟形式宣布,即日起,下架在某房产电商的所有房源。
记者了解到,目前新兴的房产电商推广“全民经纪人”概念,特别能打动销售新房的开发商。据悉,所谓“全民经纪人”,其实主要还是中介公司的全职员工,一般市民其实并不参与。房产电商以“佣金”、“话费增值”、“抽奖”等形式,诱导经纪人或物业顾问私自将房源、客户信息录入网络平台,或诱导他们跳过经纪公司直接参与新盘销售活动。
对此,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表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服务报酬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收取。分支机构应当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义承揽业务。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
同时,按照《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收取费用。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业或者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收费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可提请原注册机构取消注册。
根据《广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公司规定,将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信息泄漏给其他公司,严重损害公司声誉或经济利益”的,中介机构可将其列入行业严重失信人员名单,通过协会会员服务中心系统向中介同行予以公示。同时,对聘用严重失信经纪人的中介机构,协会将通过协会网站予以曝光,并对该机构予以10分诚信积分的扣罚,直至其解聘不良人员。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经纪人本身是无法把控风险的,经纪人走“私单”行为是无法保障消费者个体权益的。从行业的发展来说,经纪人与电商私下合作直接影响了中介公司的利益,或会引起中介公司的倒闭,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表示,希望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加强管理,共同维护好行业秩序。如发现经纪人存在上述行为的,可以向协会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