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市场的治理与信息化”国际研讨会

提要:在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随着中国的市场经济制度发展不断深化,以及市场主体法语日益成熟,加速转变政府职能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与此同时,我们也正在见证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为此“工程建设市场的治理与信息化”国际研讨会于12月7日在清华大学盛大召开。

  王守清:从学校的角度来反映,按目前的制度培养,肯定不能和国外建筑师竞争的。比如说项目融资、合同管理、造价管理、项目管理,我们可能在座的老师都得琢磨一下。下一位发言就是我们这次会议的组织者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副教授,工程担保与建筑市场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邓晓梅老师。

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副教授、工程担保与建筑市场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邓晓梅

  邓晓梅:女士们先生们,我非常高兴今天能来这里来做这个发言,来介绍一下我的研究,以及我们承担了住建部的研究项目,主要研究一下中国市场建筑市场监管的改革建立一个方案。

  因为今天大部分的嘉宾都是中国人,所以我会用中文进行介绍。我们住建部的课题,我们理解它的任务要提出一个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整个市场监管的改革的蓝图,指导相关的改革实践,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我们很希望通过这样的研究,来凝聚我们建筑市场各相关主体形成共识。

  研究的背景一方面是我们国家市场经济制度在不断的深化,提出了建筑市场的基础设施的构筑的问题。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也是非常非常的迫切的,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很多的工程质量、安全的问题。另外政府职能转变,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更为紧迫的要求。这里面包括政府对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的系统解决。

  我们的研究有一个特色,希望是一个开放式的研究。不是我们课题组自己拍脑袋,而能够让我们行业的建筑市场各利益相关主体都能积极参与到这样的改革研讨的过程当中,通过研讨的过程凝聚共识,最后形成政府能采纳可以行动的方案,当然这是我们的期望了,非常感谢在座的各位来参与我们这次大会。

  因为我们会议本身也有一个目标希望能够对我们课题的初步成果进行研讨。目前我们的课题成果还没有提交给住建部,下面我们谈的改革建议,并不代表住建部直接领导我们市场司的观点。只是我们课题组纯粹的学术和课题组专家内部的思路。我们课题组的成员主要来自于清华大学,还有我们行业的专家,各个职业代表性的专家都我们课题组里面,还有地方政府团队。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组成也能更好的反映各利益相关方的诉求。

  我们的研究包括对建筑市场监管现状问题的分析,影响改革影响因素的分析,以及对改革战略思考,还有相应的改革措施建议。最后我们归纳了各种各样的想法,最后我们把它梳理成一个战略,两条主线,八项制度和一个平台。

  我们建筑市场的交易,由于实际上它是一个具有巨大外部性的活动,所以往往受到严格的监管,在国际任何国家,都存在建筑市场监管的问题,包括市场准入、过程监管。

  目前我们建筑市场面临的问题,我们这样的交易,受到了来自政府归置过度的干扰。比如说部分投资来源强制的招标,包括外企都必须走我们的招标程序,结果他们自己先招一次,然后再到我们政府平台再招一次,在我们的监管下实际上是在演戏。不许承包商垫资,限制业主融资的选了。

  在行业准入方面,实际上资质准入造成了专业服务市场的碎片化。刚才车部长和庄院长都谈到,建筑师的责任非常宽,而且是覆盖全过程的服务。刚才庄院长谈到的服务,被我们很多咨询行业各自切了一块,并没有形成整体的咨询。而且这种资质挂靠,造成了整个资质管理不能代表任何市场信息的作用。

  还有工程监理制是强制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插入了第三方,这是法律规定的。第三方从政府把它作为强制的主体插入进去,本来希望它能作为社会公平公正的第三方监督这个项目,但是同时又是业主的代表。所以就存在着严重的错位的问题。

  经过十来年的工程担保方案,但是采用的方案是双向担保,要求承包商提交履历担保的时候,业主也向承包商提供支付方式(音译)这两种都属于合同担保。合同担保本身也是合同自由的组成部分,通过强制之后效果并不是太好。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整个监管过度参与合同自由之后带来的问题应该通过改革解决,方向是最大程度的尊重合同自由。

  在过程监管当中,我们对整个监管环节做了梳理,可能大家都有共识,目前的监管基本上属于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由于没有准确的可问责对象,最后没有办法问责。改革的方向应该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监管,而且有权责统一的可问责对象。

  从市场公共服务来看,应该说我们建筑市场最终服务于最终用户的需求,但是我们最终用户在整个建设过程当中,他是缺位的,等他拿到建筑物时候,他必须承担建筑质量的问题。他希望向相应的责任主体追责,但是是很困难的。项目业主是临时的组织,很快就消失了。最终用户追究的时候,是很难做的。由于追责的困难,很多追责用户的办法就是找政府,让政府解决。政府也很头疼,因为他用的是纳税人的钱,他不可能随意拿纳税人的钱赔偿最终用户的损失,它在追责问题上也存在很大的困难。

  我们提出来政府对建筑市场监管的战略方向,应该从市场准入过程、监管和公共服务三个方面都应该做出调整。市场准入方面从目前的严准入走向宽准入,因为只有宽准入才能给市场主体带来公平竞争的机会。进入市场主体的行为应该受到严格的监督,不能违法违规,不能损坏第三方的利益。从弱监督走向严监督,从低服务转向高服务。

  这样对政府有限的资源提出了挑战。政府要完成这样的使命,特别是严角度,高服务,必须要借助杠杆机制,这种杠杆机制就是公共治理的网络和市场力量的博弈,能够把这些结合起来的话,政府能找准自己的地位。

  两条主线第一条从最终用户的源动力怎么激活的问题,我们希望理顺责任传递的链条。最终的用户,从业主能追踪到责任。因为业主是非专业的,能有项目首席的专业责任人,专业责任人分清楚究竟是设计的责任,还是失踪的责任。专业责任人统筹项目的质量安全等等各方面的服务。在房屋建筑领域,专业责任人天然就是建筑师的角色。

  另外一个方面,我们希望最终用户能通过保险和担保机制得到快速的佩服。这样问责清楚,快捷赔付就能使最终用户更有积极性追求高质量的产品,向不合格产品说不,政府也可以减轻自己的负担,因为有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帮助他们实现这种赔付。

  目前我们的市场监督是从住建部市场司的角度,以施工许可为依托。所以我们认为施工许可的确是很重要的环节,因为实际上它是从设计到施工造成了现场的物质性的不可逆转改变的许可。目前我们政府的监管通过监理介入这个环节。但是我们发现整个体系责任不清,甚至他们可以成为一个共同系统,因为没有人真正帮助政府监督。

  我们希望改革后的结构回归建筑师负责制,监理在外面帮助政府做监督,同时政府还可以依托担保机构还有保险公司促进整个行业行为自律实现严监督。

  施工许可这方面,必须设计完成才能申请施工许可,这个就带来设计施工脱节。我们通过引入建筑师负责责,通过首席建筑师的承诺,提升专业责任人的地位实现宽准入,同时我们用业主责任担保,它是一种行政担保的手段,制约业主的行为。这个许可是附条件许可,可以在施工任何一个环节,只要业主需要就可以申请,政府可以委托监理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如果业主违法违规许可会别收回,担保会被索赔。首席建筑师帮助政府监督的监理,面对保险费的增长。这样的准入因为和首席建筑师直接挂钩之后,业主不能中途随便更换建筑师,如果更换的话,这个许可就必须重新申请了。

  接管许可的建筑师也要对整个项目全过程负责,我们提出整个覆盖设计施工全过程,以及整个寿命期的保修责任。我们国家的保修期,实际上包括两年的保修,还有五年法定的保修,还有主体机构的终身保修。这样的保修责任没有担保和保险保障,往往是落空的。通过这种保障保险担保机制补充能取得很好的效果。

  最终我们希望能够让工程担保作为很好的市场化的手段,依托的手段逐步取代政府行政资质的许可,真正实现宽准入,但是宽准入是由市场门槛构筑的。

  从市场角度希望加强政府问责,政府从职能分割式的监管该成强矩阵性的由首席监督官全面负责的制度。市场角度有首席建筑师负责,政府角度有首席监督官负责。首席监督官政府的专业团队可以公共服务外包承担自己的使命。

  市场建筑体系,逐渐部门把规划发展的职能和市场监督的职能混在一起,它既做裁判,又做运动员。现在的建筑市场是沉积式,改成垂直管理体系,就使地方政府官员不能随便违反程序。八项制度就是主要的内容。

  最后就是关于平台方面的事。我们希望担保公司能在整个建筑市场当中发挥核心的作用,怎么让担保受到市场的信任呢?我们希望通过担保的机制,通过提供担保的担保促进信任,扩展市场,使得行业共享利益,通过对担保的分保也能形成对行业的共享。由于有利益就有机体的风险责任承担机制,形成集体的自律,实现市场化的治理。再担保体系成为整个建筑市场治理的支点。通过再担保体系规范担保行业,通过担保行业规范建筑企业实现这样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治理。

  最终希望把再担保体系和信息化手段结合在一起构建价值共享的云平台,通过电子的交易平台,提升整个担保行业的监管能力的提升,赢得市场和政府的信任,帮助整个市场能够更加有序的发展,保护最终用户的权益,实现建筑市场的有效规范,实现各建筑市场利益相关方的价值的实现。这是我们总体的构想。非常感谢,由于时间关系我就不往下介绍了。我们有一个调查问卷,把我们的构想更加详细的说明了一下。我希望你们留下你们反馈的意见。明天还有一个环节是专门对改革方案进行互动研讨,非常欢迎大家参与,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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