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改税是土地财政的唯一出路

  财政部官网上公布了今年前三季度财政收支数据,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1576亿元,同比增长12.7%,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31228亿元,同比增长45.1%。所谓公共财政收入主要是指各种税收,如果我们仔细分析其内部结构可以看出,房地产营业税和契税同比增长37.6%和40.4%,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比增长13.6%和11.1%(为鼓励开发实行了大量减免)。所谓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就是靠卖地取得的收入,单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一项就高达26836亿元,同比增长49.6%。上述数据高度一致地反映出地方政府的收入严重仰给于土地财政,已经形成药物依赖。一旦中断用药,地方政府立马陷入财政危机。不管中央如何三令五申限制房价,地方依然要靠高地价高房价带来的收入维持运转。

  毫不夸张地说,这种做法是饮鸩止渴,再不悬崖勒马,就会步底特律之覆辙。中国各地方政府已经卖地成瘾,表面上是吹糠见米,立竿见影,确保了经济增长,取得了财政收入,但背后的经济和社会风险已经积累到危如累卵、吹弹即破的程度。如果等到房地产泡沫破灭,那将是毁灭性的后果,老百姓也将面临灭顶之灾。

  接下来谈谈本人的亲身经历与体会。成都西郊有一条光华大道,这条路上开发了数十个楼盘。本人2008年调到成都工作时就看见路旁到处悬挂着售房广告,时至今日光华大道两边的高楼很多仍未卖出,仍处于空置状态。每次夜间坐车经过时看见这些广厦漆黑无光,总让我想起上世纪80年代海南岛上的烂尾楼荒草丛生、鸟兽出没的景象。又举一例,两年前本人有机会到地方任区县长,有人即建议我去一个当时经济不算发达的城区。百思不得其解,结果这位仁兄一语道破天机,该区有大量土地尚未开发,发展空间大,商机多。可惜本人缺少生意头脑,最后去了专业对口的职能部门,辜负了这位朋友的好意。再举一例,本人在地方任职时曾到某开发区检查招商城建项目,要把两山之间的洼地填平用以建房。项目经费来源系外国政府贷款早已到账,已经计入当年的新增固定资产,GD P是肯定增加了的。可是当我站在山上游目骋怀才发现连挖机的影子都看不见,很难说这一新时代的愚公移山项目何年方能动工。

  再看看一百年前一位先贤说过的话:“地价高涨,是由于社会改良和工商业进步。这种进步和改良的功劳,还是由众人的力量经营而来的,所以由这种改良和进步之后,所涨高的地价,应该归之大众,不应该归之私人所有。”可惜现代的政府不这样看,都认为涨高的地价应该归政府和开发商。如何归之大众,他提出涨价归公,对土地开发征收地价税:“兄弟最信的是定地价的法。比方有地价值一千可定价为一千,或多至二千;就算那地将来因交通发达价涨至一万,赢利八千,当归国家。”这个人就是孙中山,根据他的思想,1954年台湾开征了地价税,遏制住了当时地少人多、开发商任意提价的土地投机之风。直到今天台湾对城市土地仍然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值税,对防止土地价格上涨过快,抑制地产投机起到了制度约束的作用。

  既然我们实行土地国有,从学理上说地方政府就无权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不能搞招拍挂,不能收取土地出让金。现在政府领导都盯着那点土地资源,巴不得地价拍得越高越好,最好是拍出天价来。等到有一天城市土地用完了,又想方设法调指标,搞流转,把耕地用来搞开发。再到耕地也用完了,估计政府就只有关门大吉。说得透彻一点,土地财政的本质就是政府能为无米之炊,原本空空的实体经济幻化成一片虚拟的繁荣,到处高楼林立,栉比鳞次。但是,幻象始终都只是没有本体的映射,海市蜃楼纵然美丽,心性荧惑的结果只能是迷失在沙漠之中。“多歧路,今安在”,肥皂泡再多彩总要破灭,聪明的政府要懂得挤掉水分,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才是正道。

  现在的土地财政要想找到出路,唯一的办法就是废除地方政府收取出让金制度,由国家统一征收土地税,并用于地方经济建设。当然大陆与台湾的土地制度有别,征收土地税不一定非要由政府定价采取地价税的形式,可以将现有的房产税前移至土地开发环节,并配合土地增值税制度改革,以确保土地税的弹性。地价高税收高,自然与涨价归公的精义暗合。费改税如能真正推行起来,想必就可以实现前贤的愿望,“于国计民生,皆有大益,少数富人把持垄断的弊端自然永绝。”

  (作者系法兰克福大学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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