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今起实施
7月1日起,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洛江区万安街道区域内市民合法拥有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合标电动自行车可长期登记挂牌,超标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登记上牌以后,可以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市民6月8日起所购买超标车无法上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昨日正式出台。
近年来,全国各地包括我省的福州、厦门、漳州等市相继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合标发牌上路,超标逐步限行”已成为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大趋势。随着7月1日泉州中心市区摩托车使用年限将至,数以万计的摩托车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目前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市民出行主要的代步工具之一。据保守估计,目前中心市区各类电动车保有量超过20万辆,绝大多数属于超标车。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泉州市昨日(7日)正式出台该《通告》,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简称“合标车”)采取“目录管理、注册登记、带牌销售、规范运行”的管理方式,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简称“超标车”)采取“限时登记上牌、临时过渡”的管理方式,规范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和通行管理,促使路面交通安全有序。
《通告》今起实施,接下来,交巡警部门将公布中心市区的挂牌地点、具体上牌流程,以及市民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上牌条件
发票、合格证缺一不可
超标车要有合法证明
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需要什么条件?
答:允许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主要有两种:一是能够提供合法证明(如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等)的合标车可办理牌证;二是《通告》发布之前购买并能够提供合法证明的超标车可办理临时牌证。
上牌时间
合标车:长期可登记挂牌
超标车:10月16日起停止办理
问:什么时间开始办理登记挂牌?
答:超标车办理临时登记上牌的时间——通告发布之前购买的超标车,所有人应于2013年7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申请临时登记上牌,2013年10月16日起停止办理。
合标车办理登记上牌的时间——2013年7月1日起长期受理合标车登记上牌申请。
使用年限
合标车:使用期限尚无时间限制
超标车:可使用到2016年6月30日
问:取得牌证的合标车和取得临时牌证的超标车在中心市区能使用几年?
答:合标车属于非机动车,国家对非机动车暂时没有强制报废的规定,因此,取得牌证的合标车的使用期限尚无时间限制。
根据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和质监总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11]10号)要求,对在用的超标车要设定过渡期限,限期淘汰超标车,因此《通告》规定取得临时牌证的超标车,在中心市区使用期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购车节点
6月8日起
所购超标车不能挂牌
问:如果有市民在《通告》发布后再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还能登记上牌吗?
答:根据《通告》第五条规定:本通告发布之日(即6月8日)起公安机关不再为新购的超标车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因此,请市民在通告发布后不要再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
如何管理
超标电动自行车
纳入机动车管理
问:骑超标电动车上路,要不要戴安全帽?要不要持有相关证件?万一出事后,适合哪款条例?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合标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应按非机动车受理合标车登记上牌申请。超标电动自行车应界定为机动车,则按机动车管理。接下来,还将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
他山之石
福州:三轮“限电令”
二环以内限行
2010年5月,福州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2010年8月15日,福州开始限制摩托车、超标及未注册电动自行车在市区“四纵四横”区域路段通行,同年9月1日开始严查严管。2011年1月22日,限行路段由“四纵四横”再延伸至16个路段和7座大桥。今年4月10日起,福州二环路(含主辅路)以内道路限制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 (赖劲松)
厦门:登记挂牌管理
牌照有效期5年
2012年3月起,厦门对全市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并核发牌照和行驶证,同时采取岛内限制、部分路段限行等措施,但对岛外四区暂不实行限量控制。
之后,岛内对新购车不予登记挂牌。电动自行车登记设定最长5年的有效期,期满后予以注销。
漳州:国标车超标车
牌照各不相同
今年5月20日起,漳州开始为电动车挂牌。合标车在漳州市区道路行驶必须悬挂号牌,并随车携带行驶证;超标电动车可申请临时通行标志,有效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