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放宽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 公租房申请2200是个坎儿
沈阳放宽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2200元可申请公租房,单身可支配收入低于3000元也行。
现行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2200元,单身可支配月收入低于3000元,就可以申请公租房了。昨天,沈阳晚报记者从沈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获得最新消息,为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沈阳市全面调整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
1.廉租住房保障
从2013年1月1日起,对申请家庭由申请之日前5年内已转让、赠与、征收的房屋计入家庭住房面积,调整为申请之日前2年内已转让、赠与、征收的房屋计入家庭住房面积。
2.经济适用住房保障
(一)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收入水平线,即:现行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由1360元,调整到2012年沈阳市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即1542元。
(二)从2013年1月1日起,对申请家庭由现行的2008年以后转让、赠与、征收的房屋计入家庭住房面积,调整为申请之日前2年内转让、赠与、征收的房屋计入家庭住房面积。
(三)单身家庭由现行规定的年满35岁调整为年满28岁。
3.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一)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水平线。将现行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由1700元调整到2200元(单身调整为3000元/月)。
(二)对新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原籍非沈阳市),由毕业三年内可申请公租房调整到毕业五年内可申请公租房。
(三)从2013年1月1日起,对现行的申请之日3年内转让、赠与、征收的房屋计入家庭住房面积,调整为申请之日前转让、赠予、征收的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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