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C周报(4.1-4.7):一二线城市成交指数下跌

2013年第14周,一线城市成交指数为97.15,环比下跌55.41点,其中上海成交跌幅最大,为88.57%;其次是广州,环比下跌77.12%。成交指数:一线城市成交指数为97.15,环比下跌55.41点;二线城市成交指数为135.87,环比下跌65.13点;三四线城市成交指数为118.48,环比下跌73.99点。

  【本周观点】受清明假期影响,市场成交量和供应量均有所减少

  2013年第14周,一线城市成交指数为97.15,环比下跌55.41点,其中上海成交跌幅最大,为88.57%;其次是广州,环比下跌77.12%。二线城市成交指数为135.87,环比下跌65.13点,其中呼和浩特成交跌幅最大,达70.85%;佛山的跌幅次之,为54.41%。三四线城市成交指数为118.48,环比下跌73.99点,其中三明成交跌幅最大,环比下跌92.44%;其次是泸州,环比下跌83.10%。政策上,北京市地税局于4月1日发布《关于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问答》,《问答》指出,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相应凭证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以本次房屋交易价格按核定征收率1%计算。

  【政策点评】京地税局:无法核实原值的房屋按核定征收率1%计算

  北京市地税局于4月1日发布《关于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问答》,针对国五条北京细则关于严格执行“卖房征收20%个税”做出进一步细化。《问答》指出,按照规定,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相应凭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对房屋原值进行核实。对于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也未能核实房屋原值的情况,个人所得税税款以本次房屋交易价格按核定征收率1%计算。

  【成交概览】

  一线城市:本周11个一线城市成交面积2涨8跌,其中,成都的成交面积涨幅最大,环比上涨79.95%;其次为深圳,环比上涨18.97%。上海的成交面积跌幅最大,环比下跌88.57%;其次是广州,环比下跌77.12%。

  二线城市:本周18个二线城市成交面积1涨17跌,其中大连的成交面积涨幅最大,环比上涨32.43%。呼和浩特成交跌幅最大,达70.85%;佛山的跌幅次之,为54.41%。

  三四线城市:本周41个三四线城市成交面积3涨37跌,其中,贵阳的成交面积涨幅最大,环比上涨74.38%;其次为扬州,环比上涨39.55%。三明成交跌幅最大,环比下跌92.44%;其次是泸州,环比下跌83.10%。

  成交指数:一线城市成交指数为97.15,环比下跌55.41点;二线城市成交指数为135.87,环比下跌65.13点;三四线城市成交指数为118.48,环比下跌73.9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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