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让利商品房为特权房 资源补偿开发商
近日,湖北十堰市多个公务员先后向记者报料称,十堰东部新城最大的住宅项目和昌国际城以“团购”之名,通过所谓“让利商品房”,以低于市场价50%的价格,大规模向十堰公务员出售。
名为“让利商品房”,实为“特权福利房”。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开发商哪会只让利不牟利,肯定要在其他地方获得利益补偿,他们看中的就是政府部门手中的权力。而政府部门手握公共资源,也只能以此补偿开发商。这实际上是种权钱交易,是在拿公共利益换取所在群体的私人福利。
虽然福利分房早在1998年就已取消,但时至今日,公务员等群体的福利房仍或明或暗地存在。有叫限价商品房的,像浙江苍南、海南海口等地;有的是“团购”商品房,像江西南昌、湖北十堰等地,指标则在市面上公开叫卖,炒到数十万元。但不管哪种形式和叫法,都是种“权力自肥”,也与保障房建设的初衷相悖。
保障房分配原则本应是“弱者要覆盖,最弱先覆盖”,政府工作人员当然也有弱者,但总不至于有这么大面积的弱者吧?政府工作人员哪能不顾轻重缓急先覆盖自己?节操何在?
退一万步说,政府就是大面积享受这些房子,那在分配上也是不公的。如,只有正县级单位才有认购资格,不是根据有无住房而是按照级别高低确定优先次序,十堰此次被曝光即是因此。十堰市曾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把好事当事办,低调处理,只做不说……”可公平缺失、自谋福利的事情是哪门子好事?
民众纳税养活政府,是想让其为全民谋福利而不是让其为自己牟私利的。而公务员系统内部的福利分房,恰恰与之相悖,是种“负福利”,也是种眼皮子底下的腐败,既侵蚀了社会公平,加剧了官民对立,又创造了权力变现的机会。如果不对此进行认真整顿治理,加强外部约束和问责监督,这种“权力自肥”就不会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