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商品房限购 问责执行不力者

  中国当前的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在关键时期,房价上涨预期增强,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各地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

  官方媒体1日播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落实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通知要求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要进一步从严调整限购措施。

  通知还要求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完)中新社北京3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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