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租房产权属于业主
华新民,1954年生于北京,民间古城保护人士,长期关注经租房产权问题。
记者:从法理上讲,经租房的产权属于业主还是国家?为什么?
华新民:毫无疑问,经租房的产权属于业主,不属于国家。第一,新中国建立后,政府承认私人房屋产权。以北京为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连续三年多的时间内,私人产权房屋在《人民日报》等报刊上公示,这意味着新政权承认这些私有房屋产权,同时还发放了《房地产所有权证》。并且,1954年宪法中也规定,保护私有财产。第二,经租房从来都是私有,房屋产权没有出现过买卖,也没有发生过任何变动和转移,产权当然还是属于业主。
记者:目前,经租房业主该通过何种途径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华新民:如今,经租房业主维权比较困难。如果要通过司法途径,到法院起诉的途径,在实际中是行不通的,因为法院对经租房案件不受理。而如果到政府部门去追回房屋产权,难度非常大,几乎可以说不太可能。你想,经租房业主的房屋产权就是被住建局、房管局这些部门侵占的,他们会轻松还给你们吗?我了解的北京经租房业主,维权道路非常艰难。他们到房管局去,房管局工作人员都是沉默以对,就是要复制一下房地产所有证都异常困难。总体而言,业主追回房产所有权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记者:你觉得未来经租房产权松绑的可能性大吗?
华新民:我不知道。不过,今年上半年,广西北海市住建局的做法开了一个好口子。北海在报纸和政府网站上公示,拟对经租房进行房屋所有权归属确认。这比广东上世纪90年代经租房产权退还只针对华侨群体而言,是一个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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