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2亿购俄罗斯森林被没收 自称遭官方陷害
昨天下午3点,杭州市飞云江路58号太和广场1幢404室,浙江永恒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原浙江新洲集团董事长傅建中坐在会议室里,左手边是一沓堆砌整齐的材料,右手时不时接起电话,语速很快:“对不起,我现在正在召开新闻发布会,过会再说好吗?”
这不是傅建中第一次成为新闻人物。
傅建中的履历不浅,早年曾在浙江省银行系统、省委党校组织部工作,也曾主导过ST琼海德重组事宜,在2003年组建新洲集团后,还试图收购过哈高科国有法人股,这位资本运作高手,在浙江政界、商界人脉深厚。
然而,此刻的他,鬓发微白,要手下准备材料时语气显得有些急躁。
“你们不知道我为这件事受了多少气。”
傅建中所说的,是他2003年斥资收购了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的一处林场,经过3年多开发,当森林资产估值大增,林场公司却突然被俄方以涉嫌违法为由查封,公司资产被强制拍卖,森林经营权被提前收回。
150万美元收购24.7万公顷林场
傅建中从一堆材料中抽出一本黑龙江省商务厅文件,用手指粘一口唾沫,翻着文件。
这是黑龙江商务厅提交给商务部的一份“在俄哈巴投资的木兴林场被查封情况报告”,报告时间是2007年。
往前追溯四年,2003年,中俄两国政府签订的《中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合作长期规划》开始实施。当年,黑龙江省政府邀请傅建中去俄罗斯考察,并且推荐了哈巴罗夫斯克木兴林业有限公司旗下的林场。
浙江新洲集团最早以房地产为主业,但转战资源领域一直是傅建中筹谋的事情,稍远的战略是将新洲的业务中心逐步转向哈尔滨。
傅建中和哈尔滨颇有渊源。1969年,他到哈尔滨插队,并考取了黑龙江大学哲学专业,前后在哈尔滨待了7年。
而他更远的目标,是希望走向俄罗斯。2003年,傅建中前后到俄罗斯考察了8次。
林场考察,让傅建中嗅到商机。
他采取的是股权收购方式。新洲集团与黑龙江国有企业辰能贸易有限公司联手组建了黑龙江新洲材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洲木业),作为项目收购平台,新洲占股70%,黑龙江辰能占股30%。
2003年12月25日,新洲木业分别与哈巴边疆区国资局及俄罗斯霍尔金格林木出口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花费150万美金,取得了哈巴罗夫斯克木兴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兴公司)100%股权,并拥有木兴公司所属24.7万公顷林场的49年经营权。
国际原木涨价,多方提出回购
据介绍,从2004年开始,到2006年底,新洲木业投资1亿多元人民币,在木兴林场修建了办公楼、职工宿舍楼、油库、机修车间、车辆修理车间、储木场、造材生产线等基础设施,购买了运材车、集材机、装载机等大型设备近200台。
随着投入的增加、基础设施的完善,木兴公司的原木采伐量逐年上升,从2004年的4000立方米,2005年的3万立方米,增加到2006年的8万立方米。
傅建中说,2007年,林场计划提前四个月,即在八月开始采伐,预计2007年可以完成年采原木18万立方米,加工板材5万立方米,赢利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可以进入良性循环。
另一边,从2006年起,国际原木价格急剧上升,由于木兴公司林地出产的95%是白松,是生产漂白纸浆的最好原料,价格上涨很快。在傅建中看来,这片林场,将在未来49年内每年提供24万立方米的木材,这约1200万立方米的木材,将产生数十亿的利润。
投资一片看好,却也同样带来烦恼。
哈巴边区,这样大块的白松林地很少,俄罗斯哈巴森工部几次找借口提出收回木兴林场,但都被傅建中和他的公司据理力争回绝了。
2006年底,俄罗斯远东林业集团提出以360万美金的价格收购木兴公司的林地,得到的答复同样是不可能。
傅建中说,尽管收购林地股权时只花了150万美金,但三年投入已经用了一亿元人民币,前后加起来两个多亿。此外,林地的木材蓄积量约1200万立方米,2003年时,木材市场价已经达到了约600元/立方米的价格,市场估值已经有70亿元人民币,到了2007年时,木材市场价格已经翻了一番,市场估值已经飙升至150亿元人民币,肯定不可能以这样的价格出让。
“之后,他们设了一个局。”傅建中说。
从车辆被扣到公司“被破产”
2007年的3月,事情开始以另一种走势呈现。
事件的起点,是为木兴林场运输木材的车辆被扣开始。
2007年3月7日,受俄罗斯另一林场租用的一家运输公司的货车,在运货途中被俄罗斯交警拦截检查,其中一名司机李元生的护照签证,上面显示是木兴林场办理。根据俄罗斯法规,木兴林场的司机为别家林场运输木材,属于盗采盗伐行为,李元生当即被俄交警扣留。
后经俄方查明,李元生并不是木兴公司的员工,这张护照签证上所谓木兴公司负责人的签名,其实是有人假冒的。
但一切似乎已经无法挽回,事件进展令人错愕。
2007年3月29日,在事先无任何书面通知情况下,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检察院以涉嫌盗采盗伐为由,查封了木兴公司的全部资产。
4月13日,检察院搜查了木兴林场的办公楼,抄走公司的财务和生产文件。
5月25日,检察院查封储木场。3天后再次搜查,并传讯木兴林场运输队司机。
6月4日,以木兴林场未及时缴纳税收为名,启动破产、资产拍卖等程序。
7月23日,哈巴边区自然资源部木兴林管所公函传达,决定提前终止在中方收购之前就与木兴公司签订的林地资源租赁合同。理由是四条:木兴公司未支付森林资源使用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森林合理使用和森林耕种义务;违反俄联邦防火安全条例;在进行木材砍伐时违反了森林管理的要求。
8月9日,哈巴边区自然资源部木兴林管所向哈巴边区仲裁法院起诉木兴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请求解除森林资源租赁合同,但法院未开庭审理并裁决。
9月18日,俄方税务局进驻木兴林场查税,以欠税为由要求木兴公司破产。
对手能量相当大
“这个事件是一个预谋好了的局。”傅建中反复强调这句话,他列举了一些耐人寻味的细节
3月7日天气恶劣,风雪交加,车队被俄方交警拦截时已经是晚上,但电视台记者却立刻出现,当场录制,现场报道,一时间,关于“中国企业盗采盗伐俄罗斯森林资源”的舆论铺天盖地。
俄方税务局进驻木兴林场查税,以欠税为由要求木兴公司破产,但实际情况是,根据俄方相关法规计算,木兴公司当时仅欠税款151万卢布(时合5.8万美元),显然并未达到资不抵债需要破产的境地。
木兴公司以哈巴边区检察院无理查处林场和拍卖林场木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聘请了俄方高级律师予以代理。但诉讼受理从市法院被推到郊区法院,再推到拉佐区法院。最后拉佐区法院原定于2007年8月2日开庭,但最终以检察院拒不到庭为由,推迟开庭至今。
从公司资产被查封至今的整个过程中,俄方除了在2007年10月31日由哈巴边区仲裁法院裁定对木兴公司启动资产调查外,一直没有开庭就木兴公司被指控的盗伐盗采、欠缴税费等各项罪名进行审理、调查和判决,也没有就中方提出的质证和申诉启动任何司法程序。
事发后,新洲方面一边启动司法应对,一边向中国政府求助,
项目合作双方所涉及的黑龙江、浙江两省的政府部门,以及中国驻哈巴罗夫斯克领事馆、为新洲收购哈巴森林项目提供贷款的国家开发银行 ,在事发后都曾介入调查。
黑龙江省政府早在2007年7月11日就派调查组前往哈巴调查。黑龙江省商务厅在调查报告中指出,“这一事件的性质就是俄罗斯的某个利益集团看中了木兴林场这一项目,通过检察院查扣与木兴林场有关联的车辆,并认定为木兴林场的车辆,然后把涉嫌盗采盗伐的罪名引到木兴林场,通过查封货运场,使木兴林场不能正常运行,带来一系列问题,由于欠税费、欠工资,法院拍卖了林场的板材和设备,通过查账和查林场的树根,企图找到违规的证据,并罗列了四项根本不成立的罪名。”
这份调查报告举证说,俄罗斯在2007年实施新的《森林法》,却未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不及时提供汇款所需的银行账户,导致木兴公司不能及时缴费。而所谓未履约完成造林指标,是因木兴公司被查封后中国工人无法工作全部回国所导致。
木兴公司委托的俄罗斯高级律师认为,哈巴检察院在查封木兴林场木材之后的一系列行动中,很多环节涉嫌违法,如在未向法院起诉木兴林场,没有获得法院裁决的情况下,就开始拍卖木兴公司的木材等资产。还有,由检察院要求木兴林管所向木兴林场下达收回采伐权的通知,也不在其职权范围。
“木兴林场的对手,不是地方政府和企业,而是可以调动安全部门和检察院的强大势力。”黑龙江商务厅的调查报告分析认为。
提请组成国际仲裁庭做出公正仲裁
事情发生已经5年多,至今悬而未决。
这件事让新洲损失了2个多亿,也正因为这件事的分歧,傅建中和新洲集团的另一位股东温州商人林海文分道扬镳,傅建中创办了浙江永恒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投资房地产、百货、矿业等项目。
2012年12月9日,新洲集团和它的黑龙江合作伙伴辰能联名向浙江省商务厅提交申请报告,要求向国家商务部提请,希望根据2009年中国商务部和俄罗斯经贸部签订的两国间鼓励和保护相互投资协议,依法组成国际仲裁庭,就此案启动调查,作出公正的仲裁,但目前还没有确切进展。
据傅建中透露,虽然新洲集团曾经花费近500万元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了“海外投资(债权)保险单”等险种,但是保险公司采信俄方的指控,以木兴公司在俄经营过程中“违法”为由,拒绝理赔。
而从国开行获得的2.3亿元项目贷款,仍然得履约继续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