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现行房地产税根本不可能实现 无需考虑

提要:今日下午“大炮”任志强出席“厦门大学EMBA鼓浪屿名家论坛”,并在厦门大学建南大礼堂作演讲,畅谈房地产形势与政策,本网全程进行图文直播【[直播实录]任志强厦门大学畅谈房地产形势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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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房地产联合网

  11月6日下午“大炮”任志强出席“厦门大学EMBA鼓浪屿名家论坛”,并在厦门大学建南大礼堂作演讲,畅谈房地产形势与政策,本网全程进行图文直播。他表示,现行已经在试点的上海和重庆的两种税收,都不会施行,也不会进行扩大试点,同时也根本不可能在全民或所有财产房屋中进行征收。“现行房产税我根本不需要去当作一件事考虑。”

  他说,第一次提出收取物业税是财政部副部长2001年说的,第一次写在文件2003年发改委文件,要试行推行税业改革,后来又该房产税。贾康所长说,要征收物业税或房产税这是国际上的一种惯例,只有财产就应该收相应的财产税,尤其是可以随土地不断升值的产业。

  任志强表示,从来不反对税收提出的税制改革中收取房产税的办法,但现在我们已经在上海和重庆实行房产税,不是我2001和2003年提出的税制改革的出路,当时是取消相应的税费,转移从间接税到直接税,从短期税到长期税,但现在实行办法在原来税制没有改革的基础上直接增加了多收一笔房产税。虽然重庆和上海目前征收的都是对少数大约占2%的超量房产进行了税务征收。但试行的效果也许不够好。从整体房产税来说中国过去就有,但只是房产税在规定时候,我们第一次出台规定1948年建国之前。第二次重申1954年,第三次是文革之后,1986年。这个税法是人大税权国务院制订的条例,现行只对非住宅性产业征收,明确是老百姓住宅是免征房产税。但目前这次的试点是上海、重庆对部分住宅类产业征收房产税。

  原有的房产税税种在整个税收体制中是小税种,大约物业持有税占到总税收份额5%不到,加上其他流转税占19%,但现行已经在试点的上海和重庆的两种税收,我个人认为都不会施行,也不会进行扩大试点,同时也根本不可能在全民或所有财产房屋中进行征收。所以我不相信会在试行在没有税制原有基础上直接加增房产税,如果要这样,根本不可能实现。所以这种房产税税制是不可能实现。但贾康说的推行税制改革,只是大家只看到提出要实行房产税,没有看到细节中同样提出要进行税制改革,也就是要取消其他或替代已经收取的税收,或者是费。如果把这些税费进行替换,也许老百姓就不会因为争取房产税而争议或造反,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讨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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